高级管理人员述职报告制度内容摘要:

( 4) 述职人进一步陈述意见; ( 5) 形成评议意见。 第二十五条 述职审议的记录与档案管理:述职会议应有专人记录,会后,参会人员签字。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 第 四 章 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的述职会议 第二十六条 述职人员:集团公司各子公司总经理。 第二十七条 会前准备:述职对象应在会前收集与述职人职责有关的信息,述职人员应提前两天递交述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 述职时间的规定:集团公司子公司总经理述职时间规定为每季度后一个月内,具体时间应由述职人和 行政 总裁约定,但应在集团公司 行政 总裁述 职前。 第二十九条 述职会议的参与人员: ( 1) 述职对象: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 ( 2) 列席人员: 董事长秘书 、 人力资源部经理 ; ( 3) 述职人员; ( 4) 会议记录人员。 第三十条 述职会议的主持人: 行政 总裁。 第三十一条 述职审议的依据:公司发展战略与年度经营计划,述职期间公司的经营状况,各述职人员的职责等。 第三十二条 述职审议的程序: ( 1) 行政 总裁宣布述职会议的目的和会议原则; ( 2) 述职人述职; ( 3) 办公会评议与讨论; [高级管理人员述职报告制度 ] 5 ( 4) 述职人进一步陈述意见; ( 5) 形成评议意见。 第三十三条 述职审议的记录与档案管理:述职会议应有专人记录,会后,参会人员签字。 会议记录由 人力资源部 负责保管。 第 四 章 集团公司财务中心负责 人审议的述职会议 第三十四条 述职人员:集团公司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 第三十五条 会前准备:述职对象应在会前收集与述职人职责有关的信息,述职人员应提前两天递交述职报告。 第三十六条 述职时间的规定:财务负责人述职时间规定为每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具体时间应由述职双方约定,但应在集团公司财务 总监 述职以前。 第三十七条 述职会议的参与人员: ( 1) 述职对象: 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成员、财务 总监 、相关子公司总经理; ( 2) 列席人员: 集团公司及相关单位人力资源 部门 负责人; ( 3) 述职人员; ( 4) 会议记录人员。 第三十八条 述职会议的主持人: 集团公司 财务 总监 第三十九条 述职审议的依据: 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年度预算,述职期间公司的经营状况,述职人员职责等。 第四十条 述职审议的程序: ( 1) 集团公司财务 总监 宣布述职会议的目的和会议原则; ( 2) 述职人述职; ( 3) 评议与讨论; ( 4) 述职人进一步陈述意见; ( 5) 形成评议意见。 第四十一条 述职审议的记录与档案管理:述职会议应有专人记录,会后,参会人员签字。 会议记录由集团公司 人力资源部 负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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