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技制造企业出差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如另需报销保管费、运费、交通费等,应附正式单据或证明方可 报销。 第十九条 员工外派为经销商进行售前、售后、招投标等服务的,其费用由经销商承担的或已支付的,公司按标准级别等级的 30%给予出差伙食补贴。 第二十条 如需请客送礼的必须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营销中心人员必须经由营销中心总经理批准;未事先请示的,可不给予报销。 第二十一条 出差人员应于出差返回后 7天内(时间以返回在人力资源中心销假时间到报销单据送到财务部时间止),依财务报销规定报销,一次结清预支差旅费(多退少补);未按规定报销的,超出天数按 10元 /天计罚款。 第二十二条 报销差旅费时必备的单据要件:出差申请表、 差旅费报销明细表、差旅费报销单(交通费和补助分两张单独填写) ; 第二十三条 短途外出公差人员的交通费用可多次累积报销,每月底集中必须报销一次,逾期未办报销的可不予报销。 第二十四条 以下情况不予报销: 用途不明的费用; 规章制度规定明确不准报销的; 未经允许擅自发生的费用; 铺张浪费产生的费用; 办理私人事务时产生的费用; 因为经手人自己失误产生的费用; 在办理公事过程中因个人违纪违规遭到处罚产生的费用 第二十五条 具体报销标准见附 表 第四节 其他规定 第二十六条 出差人员应在返岗次日前到人力资源中心办理销差手续。 第二十七条 员工出差期间,除患病或特殊事故经上级同意外,不得无故逗留、借故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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