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干部考核、选拔、任免管理规定内容摘要:

察工作实绩。 b) 应当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实行领导和群众相结合,上下结合,准确地了解考察对象的表现。 c) 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 考察组成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地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对考察材料负责。 考察程序 考察中层干部人选,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a) 组织考察组(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拟定考察方案; b) 采取个别谈话、民主评议或 者民意测验、实地考察、专项考察、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了解情况; c) 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考察拟任引航站领导职务人选,采取一定形式征求中心机关部室主要领导的意见和建议; 考察拟任中心部室领导职务人选,采取一定形式征求引航站主要领导的意见和建议。 d) 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研究提出意见,向中心长江引航中心 ~质量程序 •中层干部考核、选拔、任免、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 CJYHZX/QP/28 版次: 2/1 发布日期: 2020720 页码: 4/6 党委汇报。 个别谈话的范围和对象 考察拟任引航站领导职务人选,个别谈话的范围和对象为:考察对象所在站的领导成员;引航站财务人员;引航站调度人员 代表;引航站支工会负责人;引航站团支部负责人;引航站半数以上引航员。 考察拟任中心部室领导职务人选,个别谈话的范围和对象为:本部室领导;本部室职工;其他部室领导。 考察中层干部人选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归入本人档案。 考察材料必须全面、准确、清楚的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 内容包括: a) 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主要特长; b) 主要特点和不足; c) 民主推荐或者民意测验情况。 党委会讨论决定 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 ,由中心党委集体研究做出任免决定。 中层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中青年干部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破格提拔的,应当按照有关程序办理。 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 到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 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时,应当暂缓做出决定。 对影响做出决定的问题要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 党委讨论决定中层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a) 党委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成员或党群 工作部负责人,介绍对考察对象的考察情况; b) 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 c) 以党委应到会领导成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d) 对做出任免决定的干部,由党委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 须报上级审批的拟提拔任职的干部,由党群工作部呈报中心党委的请示并附干部任免呈报表、干部考察材料、党委会记录等。 需报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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