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0-分包商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总包,经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审批,审批后才能组织交底、施工。 各单位须设专职的现场负责人、技术员、质检员,各专业人员均须持证上 岗。 CM/5 各分包单位进场材料执行 监理 进货检验程序,合格后方可使用。 各分包单位所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变更或洽商必须由总包单位审核、备案。 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 及损失 均由 分包单位负责。 施工现场由总包单位提供的各种控制点、楼层标高控制线、轴线及 50 线,分包单位不得随意标识、改动,如确因需要单独做点,须总包单位技术部门同意。 分包单位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执行总包单位“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程序”。 由总包单位主持,其它各方参加,在自检合格及相关资料齐全 下经 总包审核后由总包单位报送监理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总包单 位组织各分包单位参加的联合小组将不定期对分包单位的施组及技术交底落实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要求或存在质量隐患的,联合检查组向分包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如逾期不进行整改的,总包单位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 分包单位必须派现场负责人参加由总包单位组织的质量、工程例会或协调会、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协调会、由监理单位组织的监理例会,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总包单位的统一协调。 总包单位组织各分包单位每月将对各分包单位现场质量进行抽查、评比,对未达质量目标的,总包单位有权对其处罚或停工整改,并将检查结果送业主及 监理备案。 各分包单位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由各分包单位自检合格,技术保证资料整理齐备,报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统一组织验收合格后,报甲方、监理及设计院进行四方验收,合格后报市 档案馆。 工程进度管理 、 所有施工队伍,须严格执行经过监理审核后 的 月进度计划,其中必须甲方、总包完成的配合工作需要提前 7 天以上给以 书面 明示;根据工程需要甲方、总包要求, 分包商 有义务随时突击完成局部工程任务,当前月没有工程任务在下月仍不能完成时,甲方、总包有权另行委派他人完成,其间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专业承包方承担。 每项工作 完成具体时间和内容以每月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单为准,作为进度考核的依据。 CM/6 、 分包单位进场前需向总包单位上报其承包范围内工程总进度计划,由总包 审核后报监理、甲方审批。 该进度计划必须服从 工程 总进度计划要求。 分包队进场后,要根据总包所制定的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及时制定本单位各 工种 、各工序日进度计划,把计划落实到各班组,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分包队如果完不成总包月进度计划两天以上的,每天罚款 5000 元,如果超出 5 天除罚款外,总包有权对分包队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工程进度,因此所发生的一切 费用均由分包承担。 、 分包单位每月 23 日前须向总包单位上报下月施工进度计划,由总包单位审核后统一报监理审批。 、 分包单位在每周二之前报下周进度计划及施工部位给总包审核,并对上周进度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总包单位根据现场整体计划进行合理安排。 、 分包单位要根据监理审批后的进度计划合理组织施工,并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 、 分包单位必须参加由总包单位组织的关于进度等方面的工程协调会或专项会议,并对本单位工程进度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积极采取纠偏措施,形成书面报告报总包单位审核。 、 分包每月提供进度计划外,必须提保相应的 人力、机械、物资的保证计划,并作为进度考核的指标之一。 、 分包单位必须参加总包单位组织的旨在加快施工进度为目的的各项竞赛活动,并积极献计献策。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 . 所有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J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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