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制度:公司物料与采购管理系统(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料交索赔经办部门办理。 (二 )以船公司或保险公司为索赔对象者,由进口单位办理索赔;以供应厂商为索赔对象时,由外购部门办理索赔。 (三 )索赔案件办妥后, 索赔记录单 应依原采购核决权限呈核后归档。 第三十一条 退货或退换 (一 )外购材料须予退货或退换时,外购部门应适时通知进口单位依政府规定期限向海关申请。 (二 )复运出口、进口的有关事务,外购部门应负责办理,其出口进口签证、船务、保险报关等事务则委托出口单位及进口单位配合办理。 (三 )退换的材料进口时依本节有关规则办理。 第四节 价格及质量的复核 第三十二条 价格复核与市场行情资料提供 (一 )采购部门应调查主要材料的市场与行情,并建立厂商资料,作为采购及价格审核的参考。 (二 )采购部门应就企业内各公司事业部所提重要材料的项目,提供市场行情资料,作为材料存量管理及核决价格的参考。 第三十三条 质量复核 采购单位应就企业内所使用的材 料质量予以复核(如材料选用、质量检验 )等。 第三十四条 异常处理 审查作业中,若发现异常情况,采购单位审查部门应即填制 采购事务意见反应处理表 (或附报告资料 ),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发料作业管理办法 第一条 领料 (1)使用部门领用材料时,由领用经办人员开立 领料单 经主管核签后,向仓库办理领料。 (2)领用工具类材料 (明细由公司自行制定 )时,领用保管人应拿 工具保管记录卡 到仓库办理领用保管手续。 (3)进厂材料检验中,因急用而需领料时,其 领料单 应经主管核签,并于单据注明,方可领用。 第二条 发料 由生产管理开立的发料单经主管核签后,转送仓库依工令及发料日期备料,并送至现场点交签收。 第三条 材料的转移 凡经常使用或体积较大须存于使用单位者,由使用单位填制 材料移转单 向资料库办理移转,并每日下班前依实际用量填制 领料单 ,经主管核签后送材料库冲转出帐。 第四条 退料 (1)使用单位对于领用的材料,在使用时遇有材料质量异常,用料变更或用余时,使用单位应注记于 退料单 内 ,再连同料品缴回仓库。 (2)材料质量异常欲退料时,应先将退料品及 退料单 送质量管理单位检验,并将检验结果注记于 退料单 内,再连同料品缴回仓库。 (3)对于使用单位退回的料品,仓库人员应依检验退回的原因,研判处理对策,如原因系由于供应商所造成者,应立即与采购人员协调供应商处理。 进料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公司对物料的验收以及入库均依本办法作业。 第二条 待收料 物料管理收料人员于接到采购部门转来已核准的 采购单时,按供应商、物料别及交货日期分别依序排列存档,并于交货前安排存放的库位以利收料作业。 第三条 收料 (一 )内购收料 ,收料人员必须依 采购单 的内容,并核对供应商送来的物料名称、规格、数量和送货单及发票并清查数量无误后,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记于 请购单 ,办理收料。 采购单 上所核准的内容不符时,应即时通知采购处理,并通知主管,原则上非 采购单 上所核准的材料不予接受,如采购部门要收下该等材料时,收料人员应告知主管,并于单据上注明实际收料状 况,并会签采购部门。 (二 )外购收料 ,物料管理收料人员即会同检验单位依 装箱单 及 采购单 开柜 (箱 )核对材料名称、规格并清点数量,并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于 采购单。 (箱 )后,如发觉所载的材料与 装箱单 或 采购单 所记载的内容不同时,通知办理进口人员及采购部门处理。 、破损、变质、受潮 …… 等异常时,经初步计算损失将超过 5000 元以上者 (含 ),收料人员即时通知采购人员联络公证处前来公证或通知代理商前来处理,并尽可能维持异状态以利公证作业,如未超过 5000元者,则依实际的数量办理收料,并于 采购单 上注明损失数量及情况。 ,物料管理收料人员开立 索赔处理单 呈主管核示后,送会计部门及采购部门督促办理。 第四条 材料待验 进厂待验的材料,必须于物品的外包装上贴材料标签并详细注明料号、品名规格、数量及入厂日期,且与已检验者分开储存,并规划 待验区 以为区分,收料后,收料人员应将每日所收料品汇总填入 进货日报表 以为 入帐清单的依据。 第五条 超交处理 交货数量超过 订购量 部分应予退回,但属买卖惯例,以重量或长度计算的材料,其超交量的 3%(含 )以下,由物料管理部门于收料时,在备栏注明超交数量,经请购部门主管 (含科长 )同意后,始得收料,并通知采购人员。 第六条 短交处理 交货数量未达订购数量时,以补足为原则,但经请购部门主管 (科长含 )同意者,可免补交,短交如需补足时,物料管理部门应通知采购部门联络供应商处理。 第七条 急用品收料 紧急材料于厂商交货时,若物料管理部门尚未收到 请购单 时,收料人员应先洽询采购部门,确认无误后,始得依收料作业办理。 第八条 材料验收规范 为利于材料检验收料的作业,质量管理部门就材料重要性及特性等,适时召集使用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所需的材料质量研订 材料验收规范 ,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以为采购及验收的依据。 第九条 材料检验结果的处理 (一 )检验合格的材料,检验人员于外包装上贴合格标签,以示区别,物料管理人员再将合格品入库定位。 (二 )不合格验收标准的材料,检验人员于物品包装贴不合格的标签,并于 材料检验报告表 上注明不良原因 ,经主管核示处理对策并转采购部门处理及通知请购单位,再送回物料管理凭此以办理退货,如特采时则办理收料。 第十条 退货作业 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材料退货时,应开立 材料交运单 并检附有关的 材料检验报告表 呈主管签认后,凭此异常材料出厂。 第十一条 实施修正 本办法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设备引进管理规定 □ 原则 ,使引进工作正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严肃的工作,各级人员必须高度重视,以严肃的态度进行此项工作。 ,秉公办事,维护公司的利益。 坚持综合考虑 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 四个方面,要竞争,择优选取。 ,结合公司实际,有计划地进行。 规定主要适用于引进较大的项目,其他小项目的引进购置,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 机构。 由总工程师主 持项目的招标和谈判工作,公司设立设备引进小组。 由总工程师任组长,总工程师办公室 (称总工办 )、工程部、物资部、维护部派代表参加。 ,其职责是根据需要提出各专业引进项目,报总经理批准立项后,由引进小组搞好引进项目的技术谈判和招投标商务谈判。 ,可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吸收相关部门的有关技术人员参与项目的招标和谈判。 □ 方法和程序 ,然后交引进小组审定,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引进小组组织总工办及有关技术人员进行项目的招标和谈判。 ,必须通过讨论确定招标、询价的对象。 总工办制定和发放招标书,并妥善保管外商的投标资料。 ,并确定谈判对象及有关事项。 谈判时引进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总人数的四分之三。 、议标和谈判必须指定专人记录。 记录资料必须妥善保存。 □ 纪律注意事项 、询价和谈判,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任何人不得单独与供应商接触谈及引进项目的实质性问题,更不能向对方泄露公司拟定的标底和谈判策略,任何人不得将我方的重要信息以任何方式告知对方。 ,除正当的业务或礼节需要接受少量价值不高的纪念品外,不准单独接受超额馈赠礼品,确实难以拒绝的应交公司处理。 ,视情节轻重,给 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 其他 技术培训、验收的名单由总工办与相关主管领导研究确定报总经理批准,根据工作关系和需要与相关主管领导研究确定。 物资供应采购管理规定 (一 )部管工程项目、省管工程项目的物资供应,包括订货、清关、运输及其他服务工作由市局物资管理处配合中国邮电器材总公司及邮电器材公司工作。 (二 )为保证全网的通信质量,便于集中监控维护管理,对集中管理通信产品的技术规范和选型,原则上在省局指定的范围内,结合本市的特点,由市局科技处负责会同业务部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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