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市区创业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补贴申请。 企业 自行向大学生就业主管部门提交《镇江市区“三新”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就业补贴申请表》),并附以下材料: ①吸纳的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录用登记备案、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镇江市区“三新”企业吸纳高 校毕业生花名册》。 ( 2)部门审核。 对认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在 10 个工作日内对吸纳的高校毕业生联合进行审核。 企业申请时,一并填写 《镇江市区“三新”企业认定申请表》、《就业补贴申请表》。 3.补贴发放 1. 大学生就业主管部门 于部门会审后 3 个工作日内,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领取审核通过的 《就业补贴申请表》; 2. 企业领取 《就业补贴申请表》后,应提前将个人补贴部分垫付给高校毕业生本人,并制作《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发放花名册》; 3. 企业凭 《就业补贴申请表》、《高 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发放花名册》到市财政局社保处领取就业补贴,市财政局在 5 个工作日内直接将补贴资金支付给企业。 4. 由市人社局相关部门在其《就业失业登记证》上记载,录入就业信息系统。 21 2020 年 12 月 31日。 附表: 1. 《镇江市区“三新”企业认定申请表》; 2. 《镇江市区“三新”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镇江市区“三新”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花名册》; 3.《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发放花名册》 表一: 镇江市区“三新”企业认定申请表 单 位名称(盖章): 编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产业类型 新兴 产业 技术 领域 说明 (含发展状况、阶段和规模等情况) 22 部门会审意见 备注: 1.“产业类型”栏目填写内容为“ 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医药产业、环保产业、软件和服务外包、新传感网产业、其他”中的一种; 软件和服务外 包企业需在商务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 表二: 镇江市区“三新”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 单位名称(盖章): 编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单 位 地 址 吸 纳 就 业 人 数 补贴金额 23 产品或服务介绍: 企业盖章: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财政部门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镇江市区“三新”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花名册 24 单位 名称(盖章): 序号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就业失业 登记证编号 毕业学校 毕 业 时 间 专业 岗位 25 表三: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发放花名册 单位名称( 盖章): 序号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联系方式 本人签字 26 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办程序 一、补贴对象 进入镇江市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的本市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对列入计 划内的见习人员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费补贴 300 元。 三、申报程序 1. 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被列入 见习计划的人员应在一周内到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居委会(村委会)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持《就业失业登记证》进入基地上岗见习。 2.建立《见习人员花名册》。 市级见习基地应与见习人员签订《镇江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建立《镇江市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人员花名册》(以下简称《见习人员花名册》)。 《见习人员花名册》连同见习人员毕业证书复印件、推荐表原件及《就业失业登记证》由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统一汇总。 3.办理生活补贴卡。 市级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为审核通过的见习人员统一办理生活补贴卡。 4.发放生活补贴。 见习期间每月 5 日前,市级见习基地将见习人员上月考勤情况汇总录入《见习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后报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汇总,并报市级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 审核。 市级见习基地管 27 理办公室 审核合格后即可将补贴存入个人补贴卡 ,并由人社局相关部门 在其《就业失业登记证》上记载,录入就业信息系统 2020年 12 月 31日。 附件: 1.《镇江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 2.《镇江市市级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人员花名册》。 镇江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样本) 甲方(市级见习基地): 乙方( 见习人 员): 为帮助乙方提升职业技能和增强就业竞争力,根据《镇江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就业见习有关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接收乙方为见习人员,见习岗位为 ,见习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按照《镇江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见习方案,确定指导老师,在就业见习期间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条件,通过就业见习培训切实提高乙方的职业技能; (二)加强对乙方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 (三)负责对乙方见习期间的考勤管理和考核工作,出具见习考核意见,协助发放《镇江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合格证书》; (四)见习期内甲方原则上不得变更 乙方的见习岗位,如因特殊情况需变更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 (五)乙方见习合格后,甲方应协助安排、推荐就业; 28 (六)见习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镇江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审批同意后,甲方可与乙方中止见习协议: 1.无故旷工连续 3 天或累计旷工 5 天以上的; 2.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不遵守见习纪律且教育无效的; 3.有主观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严格遵守《镇江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和甲方有关规 章制度; (二)服从甲方的管理,主动接受指导老师的见习指导与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的职业技能。 (三)经考核合格,可获得《镇江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合格证书》,作为用人单位优先聘(录)用见习合格人员的依据。 (四)见习期间,乙方应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五)见习期间,乙方因病或已落实工作等原因不能在甲方继续从事见习的,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经与甲方协商,并报镇江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审批同意后可以中止见习协议,不再享受见习人员待遇。 (六)见习期间,甲方违反有 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对乙方造成严重伤害的,乙方有权报请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协调处理,情形严重的,可报请镇江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批准,中止见习协议。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协调处理。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方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负责鉴证,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留存一份。 29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30 镇江市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人员花名册 市级见习基地 (公章 ): 编号 见习基地名称 见习岗位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就业失业 登记证号码 是否是特困 或低保家庭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学历 专业 手机 进入基地时间 离开基地时间 出勤情况(天) 第一月 第二月 第三月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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