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基建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0 万元以下的营业用房装修或进行新装修营业用房的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由本行组织内部邀请招标进行确定。 (三)对投资在 5 万元以下的零星装修项目,采用择优确定的原则,由支行(部)确定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 第九条 建设单位对营业用房的新建、扩建、改建,营业用房或服务网点的装修,必须加强 工程质量管理,按照行长负责制,专人施工的原则,实行经常性的质量监督,严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 工程质量由施工单位负责。 本行职能部门对工程质量实行监督、管理、协调;支行(分理处)对工程质量实行现场施工监督,协调与施工单位、质监等部门的关系。 (一)营业用房的新建、扩建、改建,必须委托县级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进行质监,同时委托建筑工程监理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理,严格执行有关建筑规范、法规等。 对投资在 50 万元(含 50 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 500 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必须达到合格等级。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图施工,做好质量监 督,及时检查监理公司监理人员的现场监理情况,并做好下列工作: 及时了解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情况,检查材料质量,发现问题及时与总行职能部门、质监部门联系,并责令施工单位进行纠正、停工或返工。 对主要部位、主要结构及时与质监部门和总行职能部门联系,组织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 会同施工单位对主要材料进行抽样检验,以及有关材料的试块制作、送检,并保证抽样材料和试块的真实性。 核对施工图,检查施工是否符合图纸要求。 其它工程质量监督事项。 (二)营业用房或营业网点的装修。 必须达到材料使用优质,工程感观效果好,施工符合装饰规范,并做好以下主要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材料使用。 主要检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产地是否相符。 规格样式是否符合图纸规定。 产品合格证是否齐全。 技术参数测试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同类材料规格、色泽是否一致。 并填好《材料验收记录表》。 施工制作。 主要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有否减少工序。 有否达到设计或装修效果。 对因结构或效果原因确须进行工程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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