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经济法重点大题补充讲座(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0万元。 其中: 20xx年 3月 5日,以甲公司全部厂房作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贷款 300万元; 20xx年 6月 1日,以全部机器设备作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贷款 200 万元 ③ 应付账款 640 万元。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A)应付乙公司 20xx年 4月到期货款 100万元。 乙公 司经多次催收无效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xx年 2月 25日,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甲公司支付乙公司欠款及赔偿金等共计 120 万元,并将甲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拟用于抵偿乙公司的债权。 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尚未执行;(考察法院受理案件后的法律后果,注意终结、中止、并案处理)( B)应付丙公司 20xx 年 7 月 18 日到期货款 180万元。 20xx年 6月 18日应丙公司的要求,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约定:以甲公司机器设备作抵押,若 20xx 年 6 月 18 日前甲公司仍不能支付丙公司 180 万元货款,则以甲公司 机器设备变卖受偿;( C)应付丁公司20xx年 1月 30日到期货款 200万元。 (考察优先受偿的相关规定) ④ 其他流动负债合计 1660万元。 ( 2)甲公司 99年 8月 10日在某港口城市设立分公司,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申请之日账外资金累计 90万, 20xx年 3月 20日甲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将 90万作为奖金予以私分。 (考察分支机构的财产应予追回) ( 3)甲公司 20xx年 4 月 26日为戊公司向城市商业银行贷款 70万元(贷款期限为 18个月)提供担保,并与城市商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保证合同约定:当戊公司不能偿还有期贷款时, 由甲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城市商业银行在法定期限内未申报债权。 ( 4)甲公司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破产费用为 40万元。 ( 5)经评估确认:甲公司厂房变现价值为 160万元,办公楼变现价值为 190万元,机器设备变现价值为 320 万元。 甲公司股东用于出资的房产作价 300 万,实际价值为 120万。 甲公司用于抵押的厂房、机器设备于合同签订的当天全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在不考虑债权利息的情况下,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 1)人民法院查封的甲公司的办公楼可否用于偿还所欠乙公司的货款。 并说明理由。 ( 2)甲公司 所欠丙公司的货款是否属于破产债权。 并说明理由。 ( 3)甲分公司私分财产如何处置。 并说明理由。 ( 4)甲公司与城市商业银行订立的保证合同是否应当终止。 并说明理由。 ( 5)甲公司的破产财产额是多少。 并具体说明破产财产的构成。 ( 6)如果甲公司的破产债权为 3125 万元,丁公司可分配的财产具体数额为多少。 并列明计算过程。 思路:通常来说是既要计算又要说明理由。 在稿纸上,将财产和负债分别列出,在财产部分考虑是否有需加上的(追回的)和减去的财产(有担保的),减去相关费用税金工资,剩下的是可用来清偿债权的财产。 注意:破产 财产和破产债权的构成及清偿顺序。 得出可分配的数,算出清偿率。 答案: ( 1)人民法院查封的甲公司的办公楼“不能”用于偿还所欠乙公司的货款。 根 此资料来自企业 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包括已经审结但尚未执行,虽已开始执行但尚未执行完毕的,都必须中止。 由债权人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统一依破产程序公平受偿。 ( 2)其中 60 万是破产债权,其余部分不是破产债权。 破产宣告前发生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数额超过担保价款未受清偿的部分属于担保债权。 甲公司的设备按抵押物登记顺序来受 偿。 60万是无财产担保债权,属于破产债权。 ( 3)分公司私分财产应纳入甲公司的破产程序清理。 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 6个月到破产宣告之日期间内破产企业私分财产无效,清算组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作为破产财产予以分配。 ( 4)甲公司与城市商业银行订立的保证合同“应当终止”。 根据规定,破产企业为他人担任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其被宣告破产而免除;但债权人在得知保证人破产的情况后,如果未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终止,债权人应向主债务人追究民事责任。 在本题中,由于城市商业银行在法定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因此甲公司的保证责任从债权申报期限 届满之日起终止。 ( 5)甲公司的破产财产为 1590万元,计算过程: 破产财产 =1800— 160(清偿工商银行) — 320(偿还建设银行 200 万元、清偿丙公司 120万元) +追回私分财产 90万 +由股东补足财产 180万= 1590万。 ( 6)丁公司可分予的财产具体数额为 80万元。 计算过程: [1590(破产财产) — 40(破产费用) — 80(应付工资) — 220(应付税款) ]247。 3125 200=80(万元) 合同法新增三类合同,承揽合同可出主观题,买卖合同和借款合同是重点内容,主要关注主观题。 例: 1999年 10月 15日 , A公司与 B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 该合同约定:( 1)由 B公司向 A公司制作铝合金门窗 10000件,原材料由 A公司提供,报酬总额为 150 万元,违约金为报酬总额的 10%。 ( 2) A 公司中应在 1999 年11月 5日前交付 60%的货物。 B公司在 20xx年 3月 1日前完成 6000件的加工制作并交货, A公司在 20xx年 3月 5日前交付其余的 40%的材料, B公司 20xx年 5 月 20 日完成其余的加工制作并交货。 ( 3) A 公司应在 B 公司交付货物后 3日内付清相应款项。 ( 4)为确保 A公司履行付款义务, B公司要求其提供担保。 D公司委托 A公 司购买办公用房,向 A公司提供了有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空白委托书及合同专用章, A公司利用上述委托书和合同专用章将 D公司列入了加工承揽合同的连带保证人与 B公司签订了担保合同。 (考察表见代理), 99年 11月 1日 A公司向 B公司交付 60%的原材料, B公司完成 6000件并交付 A公司,A 公司按标的总额的 60%予以结算。 20xx 年 3 月 1 日, B 公司发生重组,加工材料的部门交给 C 公司, 3月 5 日, A 公司未向 B 公司和 C 公司交付 40%的原材料, 3 月 15 日, C 公司要求 A 公司继续履行加工承揽合同, A 公司表示无法继续履行且要求解除 合同, C 公司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 A 公司支付违约金并继续执行加工承揽合同,同时要求 D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 1) A公司与 B公司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 答案: A公司与 B公司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成立。 仅管没有签章,但 A公司在签字盖章 此资料来自企业 前已履行了主要义务, B公司已经接受,所以加工承揽合同成立。 ( 2) C公司可否向 A公司主张加工承揽合同的权利。 为什么。 答案: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由分立后的法人或机构承担连带的债权和债务,所以C公司可否向 A公司主张加工承揽合同的 权利 ( 3) C公司要求 A公司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 并说明理由。 答案: A公司只要有违约就应承担违约责任, C公司要求 A公司支付违约金的主张能得到支持。 但 C 公司要求 A 公司继续履行合同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在加工承揽合同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4) D公司是否要承担保证责任。 并说明理由。 答案: 行为人超越代理权以代理人的名义签订的合同,相对人有理相信代理人有权的该行为有效。 本案中 B公司有理由相信 A公司有代理权,保证合同有效, D公司要承担保证责任。 注意: 订作人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变更 合同,但如造成损失应赔偿。 承揽人应妥善保管承揽物,如造成损失的应赔偿。 订作人应按约定期限支付报酬,如不能按时支付,承揽人可留置承揽物。 借款合同:通常与抵押担保方式结合考察。 注意: 借款人和贷款的权利义务的规定。 借款利息的支付。 通常与抵押担保方式结合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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