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设备更新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更新项目的采购,并协助设备管理部门做好资金使用控制工作。 第十一条 各二级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的设备更新计划编制与上报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批复计划负责具体项目实施,做好 质量、进度、投资控制。 第三章 设备更新原则 第十二条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设备可进行更新: (一) 使用年限已满,丧失使用效能,无修复价值的; (二) 因生产条件改变,已丧失 原有使用价值的; (三) 使用年限未满,但缺乏配件无法修复使用的; (四) 固定资产毁损,无修复使用价值的; (五) 经论证,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生产要求的; (六) 大修理后,虽能恢复精度和技术性能,但更新更经济合理的; (七) 因技术落后淘汰的; (八) 经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环保部门鉴定,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且修复后也无法达到要求的; (九) 机动车辆符合国家有关报废规定的; (十) 其它符合更新要求的。 第四章 设备更新管理 第十三条 除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更新外,各二级单位要以设备运。中石化设备更新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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