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需求计划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故抢险等紧急情况用料,可以随时提报。 提报方式 : 年度、季度物资需求计划 分别提交 书面和电子版 ,书面版 提交物资供销处企业管理科, 电子版上传物资供销处网站。 月度需求计划及 各 单位需求计划汇总台帐的电子版上传 物资 供销处网站。 使用 ERP 系统提报需求计划的单位,月度、临时需求计划不需要书面文本,需在规定时日前以转储单 — 4— (已生效的 ERP 需求计划)的形式在 ERP 系统中提报; 未使用 ERP 系统提报需求计划的单位,月度、临时紧急需求计划须将计划的书面文本,按属地原则提报物资供销处各供销科,并做好交接签收手续。 各单位 提报的各类物资需求计划 都 必须通过 物管部门审批,未经物管部门审批的 或 非物资供应部门提报的物资需求计划,物资供销处一律不予接收。 供销处按照《内控手册》权限指引要求,将年度、季度需求计划汇总送交 XXXX 主管领导审批。 计划的执行 物资供销处在接收到月度、临时紧急需求计划后,如有 ERP 系统转储单,则按转储单内容执行,如无 ERP系统转储单,则按需求计划书面文本的内容执行。 计划的领用: 有期限要求的需求计划物资到货后,在规定时间内领用,无期限要求的当月领用; 如有特殊原因,经供需双方协商并签字认可后,方可推迟领用; 已办理出库手续的物资,需在 1 个月内领用出库 ; 通过 ERP系统下达的甲供料预留和 PS下达的采购申请,超过需求日期 1 个月以上未完成且不再执行的计划,由计划创建部门向物资供销处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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