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物品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人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工具调换原则上以旧换新 , 发生丢失和毁损 , 由保管者写明原因 , 向上一级领导报告 , 不属人力不可抗拒的丢失和毁损 , 由责任人按当时工具的价格赔偿。 属长期使用正常磨损或损坏 , 金额在 500 元以内由工程部领导批准办理报废手续(表 6), 超过 500 元需物业经理批准同意。 工具一律不得带出物业 , 特殊情况经由部门领导批 准同意 , 办理正式手续后方可借出。 7. 物业领用制度 物品领用指除工具以外的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及设备等领用。 工作人员到仓库领料之前 , 先要填妥物品领料单 (表 7), 注明数量、规格、名称、施工内容、安装位置等 , 经工程经理 /主管批准后到仓库领取。 物品领用一般原则上以旧换新 , 但在实施过程中可先领后交 , 若发生多领 , 应主动归还。 若专案中确需新增的物品 , 被盗或遗失的物品 , 需在领料单上注明 , 经工程经理 /主管批准后备案。 8. 物品报废制度 物品报废制度是 为了明确物品报废程序。 工程部对所有设备除加强日常运行、维修和保养等工作外 , 还应认真做好设备、材料的更新工作。 工作人员以旧换新的旧料 , 如灯具、阀门和矿棉板等集中到一定数量作报废处理 , 对有回收利用价值的金属、塑料可集中送至废品回收站 , 所得款项交财务入帐。 申请设备报废 , 经工程经理 /主管同意后 , 填写“固定资产报废鉴定书” , 经财务部和物业经理同意后方可报废 , 若设备价值超过人民币 5,000 元 , 还需报业主 /业主委员会审核后方可报废。 设备报废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 经预测 , 继续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 (工作 )要求 , 并且大修需要费用相对更新设备较多的。 严重影响安全 , 又无法改造 , 继续使用可能引起事故的。 严重污染环境 , 危害人体健康 , 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其它需淘汰或更换的设备。 对仓库中发现因过期、损坏和老化不能使用的物品 , 仓库管理员应按年度报工程部领导批准报废 , 价值超过 500 元 , 需报经物业经理批准 , 有关人员应吸取教训 , 在以后的采购中加以避免。 9. 物品盘点制度 物品盘点制度是为了确保仓库内储存的物品与账面物品余额相符 , 并为采购提供依据。 为及时反映库存物品的数量 , 配合编制采购计划 , 节约使用资金 , 仓库管理员应每月编制“仓库物品申请表” (表 8)送交工程部领导 , 每季盘点一次 , 校核实物和仓库存货记录卡的余额数量是否相符。 仓库管理员应定期盘点库存中 , 发现升溢或损缺 , 应寻找原因 , 并写出盘盈、盘亏报告 , 若差额严重 , 仓库管理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仓库管理员应制订最高储备品和最低储备量的定额 , 数量上 不能把握的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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