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汇编内容摘要:

量器具检定资格证书的检定机构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检定机构。 3. 每年年初必须制定计量器具年度送检计划 ,并上报相关部门。 年度送检计划的制定必须切实可行 ,不可因计量器具的送检而导致使用量不足。 4. 每次仪器检定后要及时作好记录 ,并建立相应的台帐 ,以备后查。 5. 将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回收不得继续使用 ,并做好相应的仪器报废工作。 6. 需要送检的计量器具必须按检定周期进行送检。 7. 计量器具使 用单位必须在仪器送检前一周将仪器送至送检单位。 8. 通风仪器仪表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 ,仪器仪表应设置专用存放时进行保管及保养。 9. 通风仪器仪表的领用应登记清楚 ,做到谁领用谁负责。 10. 使用仪器仪表前应检查一次 ,查看是否完好 ,发现问题应及时更换 ,不得随意更改一起仪表各项参数。 11. 所有仪器仪表应建立使用管理台账和设备管理卡 ,做到账、卡、物相符。 12. 损坏的仪器应及时修理校正 ,对到期送检的仪器应及时送检。 13. 无辜损坏或流失仪器仪表者 ,应照价赔偿 ,并视情节轻重进行 处罚。 系统显示异常应急处理办法 1. 地面中心站值班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 ,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 ,接收上一级网络中心下达的指令并及时进行处理 ,填写运行日志 ,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 ,报矿主要负责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审阅。 2. 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 ,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室 ,及时查明原因后 ,中心站值班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上传。 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3. 调度室调度员接到报警、断电信息后 ,应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 ,同时通知通风科、 机运科派人及时查明原因 ,如涉及到要撤出人员等事项 ,必须由矿值班领导按规定指挥现场人员停止工作 ,断电时撤出人员。 处理过程应记录备案。 4. 当系统显示井下某一区域出现瓦斯超限时 ,调度员要及时通知通风科、通维队及时派人查明原因 ,按瓦斯排放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值班、交接班制度 1. 矿安全监控中心站不间断 24 小时值班 ,发现瓦斯超限报警信号或设备故障信号时 ,值班人员应立即向调度室、通风科、机运科及值班矿领导汇报 ,接到汇报的部门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同时作好汇报及处理 结果记录。 2. 安全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每天打印安全监测监控日报表 ,并由矿长、总工程师、通风科科长每天签审安全监测监控日报表 ,对存在的问题 ,由总工程师提出处理意见 ,通风科及有关部门负责及时组织解决。 3. 安全监测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不间断检查瓦斯监测系统图 ,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并做好记录。 4. 安全监测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人员不得在计算机从事与监控无关的操作 ,且不得储存娱乐性质的程序。 5. 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安全监测监控中心站。 6. 安全监测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执行现场交班 ,本班监控中心站运行情况及出现的瓦斯超限和设备故障情况等必须记录在交接班本上 ,并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双方在交班本上签字。 7. 安全监测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 ,强化培训 ,提高素质 ,确保瓦斯监控工作的正常开展。 安装、维修及监控室值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8. 安全监测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每班对机房各软件进行巡检 ,如发现异常及时汇报主管领导 ,并进行处理。 9. 安全监测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每班交接班前 ,打扫机房卫生 ,电脑、桌椅摆放整齐 ,各项资料记录填写仔细 ,资料 记录不得出现涂改、乱画现象 ,并记录真实 ,不得弄虚作假。 机房卫生管理规定 为做好机房内外和设备的清洁工作 ,保证设备的最佳运行环境 ,特制定本卫生制度。 1. 机房内不得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2. 各班员工必须按时清洁机房地面 ,做到无明显污渍 ,无杂物、无粉尘。 3. 机房内各设备必须按时擦拭 ,使设备表面光洁无尘。 4. 机房值班员工必须按时清洁机房落尘。 5. 机房内电气控制箱及电器开关表面必须按时清洁除尘。 6. 维修人员负责制定本机房清洁卫生时间表 ,并对机房卫 生负责。 7. 各专业管理员定期抽查机房卫生清洁情况 ,发现严重卫生问题 ,立刻组织整改 ,并追究设备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章 供水施救系统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的规定 ,使各个系统达到“系统可靠、设备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目标 ,结合我矿自身安全避险的需求 ,在矿井现有防尘 (消防 )供水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建设完善而成 ,使井下消防系统、防尘系统和供水施救系统融为一体 ,建成一个“系统 完善、功能齐全、状态稳定”的供水施救系统。 为保障矿井供水施救系统运行可靠 ,提高供水系统抗灾救生性能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技术管理规定 1. 矿现有供水水源为 +660m 水处理站 ,动态处理水池蓄水 800m3,中转站+620水池蓄水量 192m3,站房内设计安装 4台卧式多级离心泵型号 100D45 6,功率及电压等级为 100kw/380v,流量 100m3/h,杨程 306m,出口管径 DN100,主水泵按时补充水源至 +840 水池 ,确保 +840 水池蓄水量 432m3。 2+840 水池主要供井下防尘 (消防 )用水 ,供水施救系统用水与防尘用水为同一管路 ,管路直径为 DN150,供水施救管路与消防管路在井下互通 ,通过控制阀进行转化 ,实现井下自来水供水施救。 3. 地面永久性水池每季度检查一次 ,根据情况及时清挖。 要安装过滤和净化设施 ,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水池要采取中性化处理措施 ,要有防冻和防杂物掉入的措施。 4. 井下所有供水管路必须保持 24 小时供水。 5. 进入采区、进入采掘工作面等供水施救系统必须安设水质过滤装置 ,过滤器有反水清渣装置并每月检查清理一次。 6. 矿井主要运输巷、 350 皮带 运输巷 (含矸石斜井 )、采区回风巷、采煤工作面机、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眼上下口、输送机转载点等处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 7. 采掘巷道管路安设距工作面距离不大于 50 米。 8. 管路要吊挂平直、不准有拐死弯 ,接头闸阀无花接、不漏水 (成线 )。 9. 矿井主要运输巷、采区回风巷、 350 皮带运输巷、矸石斜井、采煤工作面机、风巷、掘进巷道、输送机转载点等处所安装的防尘管路上 ,应每隔 50m安设一个三通闸阀 ,其它管路每隔 50m 安设一个三通闸阀。 10. 所有供水管路三通闸阀必须齐全 ,手把灵活。 11. 闸阀方向必须一致 :所有供水三通闸阀一律垂直向下或与巷道平行 ,在同一条巷道内成一条直线。 12. 供水系统主、支网管应安设有压力等仪器仪表。 13. 供水系统中的水管、三通、闸阀及仪器仪表等设备的耐压不小于工作压力的 倍。 14. 供水点前后 2 米范围内无材料、杂物、积水现象 ,宜设置排水沟。 15. 矿井采区所有避灾路线上应敷设供水管路 ,在压风自救装置处和供压气闸阀附近应安装供水闸阀。 16. 矿井供水管路应接入紧急避险设施 ,并设置供水阀 ,水量和水压应满足额定数量人员避险时的需要 ,接入避难硐室内的 20 米供水管路要采取保护措施。 17. 供水施救系统应能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员供水、输送营养液提供条件。 二、供水施救系统管路安设、分工、撤卸回收规定 1. 按照六大系统中的供水系统规划设计 ,矿各水平的主要供水管路需更换安装 DN150 ?无缝钢管 ,各运输巷和回主风巷管路用 DN100 ?无缝钢管 ,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道管路选用 DN50 ?无缝钢管、避难硐室与躲身硐室等用水选用 DN25 3?无缝钢管或Ф 25mm/6Mpa 钢丝胶编管。 2. 矿井供水管路 安装吊挂实行分段管理 :矿井主要运输巷或回风巷、 350主要皮带运输巷 (含矸石斜井 )、各采区石门处、采区上下山、采掘工作面开工处及备用工作面初安装由机电队负责。 采掘工作面管路安装由施工单位负责延伸。 3. 井下供水系统安装标准 (包括管路直径、闸阀的安装、吊挂高度 ),随安装措施一并贯彻。 机修队负责主要管路的加工。 机电队负责主要管路的采购、敷设及管路附件的安装调试 ,刷漆、初期维护等工作。 采掘单位负责所辖区内管路设计、安装、维护工作。 4. 各采掘单位必须保证所负责区域内供水管路安装的规范化 ,钢管接头连接 必须紧密 ,不准出现“冒、漏、滴”的现象。 5. 供水管路和压风管路 (在有压风管的情况下 )并排吊挂在一起 ,间距200mm~300mm。 6. 井下皮带运输巷每隔 50m安设一个三通闸阀 ,其它巷道每隔 100m安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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