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县卫生系统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制度(试行)内容摘要:

(二)保持与上级和同级应急预案紧密衔接; (三)适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状况和具备的应急能力; (四) 符合 预案制定单位实际,应对措施具体,操作性强; (五)内容完整,简洁规范; (六)通俗易懂,便于掌握。 第七条 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工作机构、指挥机构、专家组等; (三)预 防与预警,包括应急准备措施、事件分级标准、预警、预警发布或解除的程序和预警响应措施等; (四)应急处置,包括应急预案启动条件、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指挥与协调、信息发布、应急终止等; (五)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等; (六)应急保障,包括人力保障、技术保障、物资保障、经费保障等; (七)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传、培训、责任与奖惩; (八)附件,包括相关部门和单位通信录、标准化格式文本等。 4 第八条 卫生 局 相关 股室 和 各 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应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特点、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 本单位工作职责和处置工作需要,组织人员成立专项工作应急预案编制小 组,开展应急预案起草工作; 卫生局应急办 负责组织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专家,对起草的应急预案进行审议。 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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