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厂车间管理制度(共5篇)内容摘要:

死角无脏物,保持整 齐。 c) 每周五下午 15:00 利用一个小时时间对机床进行保养:工作台 T型槽的清理、机床表面擦拭保护、可见导轨面的正确润滑保持导轨面光亮、清洁并擦拭防锈油 .3. 车管人员负责本办公室的清理、清扫工作。 4. 严禁到处游烟,乱扔烟蒂。 六、 生产过程管控: 1. 生产任务:操作工按生产任务单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有计划的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 , 如完成不了,应即时向上级主管汇报,保证各班次正常生产,避免衔接不良、产生误工。 2. 安全生产:每日上班时工作人员不得离开机台并严密监视机器操作情况,在下班时,关掉车间内所有电源 ,严禁在无人状态下机器仍在运转。 3. 节省与节约:员工对所需的材料的数量必须进行验点,保证其数量无误,按实际情况领取刀具及其他耗材在仓库做好进出库记录并根据刀具使用情况分类以充分利用。 4. 品质保证 :产品加工完成后检验部门应按照图纸进行全尺寸全检验,发现不良应开出产品不良报告,交由当事人认真填写,不得互相推诿责任。 七、 车间纪律: 1. 所有员工在上班期间必需严格遵守公司及车间的规章制度。 2. 员工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8小时,如生产需要加班的,则临时通知,有事需请假的,要向管理人员说明事 由,并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3. 员工上班要文明、礼貌,要有团队合作精神。 4. 上班时,管理人员应对每个岗位的员工进行耐心指导与帮助,不得向员工乱发脾气,更不准置员工提出的合理要求不理不睬,遵守办公管理制度与本管理制度。 5. 负责保管仓库钥匙的人员要有责任心,不得擅自将钥匙托与他人保管或借与别人,非上班时间员工不得私自进入仓库。 6. 工作期间不宜接听私人电话、发短信或上网聊天,原则上在工作时间不准接听私人电话,如已接听的则要和来电话者说明自已正在上班而不能影响工作,此过程不得超过5 分钟;如果有人经常接 听私人电话,则将要求其在上班期间关闭手机。 在此特别强调,接听电话前必须处理好手上的工作,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当事人负全责。 7. 在生产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发放的仪器、设备。 不得乱用非本岗位的设备、仪器等。 生产用具不用时应上交,否则以违规论处。 8. 员工在操作过程中,闲杂人员不得靠近,攀谈,影响其工作。 9. 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0. 操作工必须接受主管的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配合检验人员工作,不得顶撞、辱骂,经教育屡教不改者,视情节轻 重予以处罚。 11. 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 12. 上下班随时留意,岗位有无偷盗现象,对车间内偷盗者立即开除。 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13. 员工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出办公室,拿办公用品、翻阅文件等。 14 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一经采用将根据实用价值予以奖励奖金。 15. 车间所有员工都应严格遵守以上规章制度,每月底管理人员将综合实际情况对每位员工做出评价并对表现良好的员工做出奖励。 东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4 楼回目录小型机械厂管理制度机械厂车间管理制度 | 20200819 8:21 为了维护企业正常工作生产秩序,使我厂在企业管理方面,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为严肃厂规厂纪,特制定以下规定,望全厂职工认真自觉遵守。 保证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车间、科室负责人要求提前十分钟上岗,工人、科室行政人员提前五分钟上岗,按正点时间、迟到、早退 10 分钟以内者,罚款 10元。 超出 10 分钟,不足 2 小时按半天事假罚款,超出 2 小时 3 小时以内算为半天事假。 3 小时以上算为旷工。 坚持请假制度,车间、科室可批准一天,一天以上报分管副厂长、经厂长批准。 旷工半天扣(技能工资 +工龄费) /22 天 ,扣当月岗位工资、奖金,(生产人员扣本人所在车间的平均奖金),加罚 50 元。 工作时间严禁串岗、乱岗、聚众谈天、玩耍,每发现一次扣款 20 元,不服从者,加倍罚款。 工作时间不准睡觉、不准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杂志等,违者每次罚款 50 元。 工作时间内不准擅自离岗外出;干私活及为外单位加工工件,违者每次罚款 200元,其离岗外出、干私活等时间,按旷工计算,不满 1 小时的按 1 小时计。 预备钟内不准在厂内吃饭,违者每次罚款 10 元。 上班时间不准吃饭或吃零食,违者罚款 50元。 厂区内不准赌博,违者罚款 200 元,情节严重交司 法 部门处理。 严禁工作时间酗酒、闹 事、打架斗殴,酗酒闹 事者,除每次罚款 100200 元外,并立即停职检查,检查期间每天发给 10 元生活费。 检查时间,视检查情况决定。 骂人者,扣 20 元。 全部归厂。 上班时间不准穿裤头、背带背心、拖鞋,不准穿裙子和高跟鞋,违者,除罚款 10 元外,必须回家更 衣,更 衣期间按事假处理,不服从,不准上班,按旷工处理。 为保证有较舒适的生产环境,必须坚持文明生产,生产和管理部门均应保持安全、卫生,按划分卫生区域,每星期一、四为班前卫生大扫除时间,各卫生区发现有一处死角,罚款 10元 ,车间和科室内有卫生死角,罚 20 元。 车间有不安全因素,报主管科室,限期整改,不整改者处罚款 20 元。 工作时间不准带小孩,每发现一次,扣带小孩者 10 元,扣当班的保卫人员 20 元。 自行车、摩托车必须按规定地点存放,违者扣罚 10元。 职工进出大门,必须下车,厂区不准自行车带人,违者,罚款 10 元。 车间设备保持清洁,润滑良好,不干私活,若设备不清洁、润滑、不良好,必须限期整改,不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若有干私活者,按其价值加倍罚款。 1职工翻爬工厂围墙,罚款 50 元。 1借工作之便,挟带公物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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