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设备备件处质量异议处理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议的反馈 设备备件 在使用中出现质量异议,使用 厂 填写 《 设备 备件异议信息反馈表》 , 提交 设备 备件处,并保护好 证据和 现场。 质 量管理科接到《设备备件验收质量异议 反馈 单》后,及时登记备案, 移交 相关专业科室处理。 专业科接 收 到《设备备件验收质量异议 反馈 单》后 ,要及时向 供方 通报 ,并敦促 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整改。 供方 对 验收 异议整改结束后, 由 订货员 将处理结论填入 《设备备件验收质量异议处理单》 ,经科长确认签字后,同 《设备备件验收质量异议 反馈 单》 一并 返回质量管理科 备案、考核。 物流 中心 验收员 根据 《设备备件验收质量异议处理单》 , 对 整改后的 异议备件进行复验。 经复检 合格 , 办理验收 入库 手续, 否则不予 出具 验收 手续。 使 用异议 的 处理 设备备件在使用中出现质量 异议后, 专业科或使用厂应 在 1 个工作日内 以电话和传真两种方式 向 供方 通报 异议信息,质量异议处理管理办法 4 并 将通报 时间、 内容以及信息接收人等做好记录。 供方 得到异议 通报 后, 要 及时到达现场 进行处理。 要求 省内 供方 接到异议 通报 后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 , 省外 供方 72 小时内到达现场。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