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地板施工合同内容摘要:

乙方货到现场后,如不能确保用电及其它原因造成不能正常施工,耽误工期,由甲方自行负责。 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施工中如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窝工、返工、材料积压浪费等损失,由甲方承担经济责任。 五、 工程款结算: 合同自签定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在 1 日内支付给乙方工程预付款,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30% 元 ( 大写: )。 地板制作完工后, 面板 及铺料 进场 前 ,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70% 元(大写 : ) (不含预付款)。 甲方如不按期付款视为违约。 六、 验收与保证: 工程竣工验收,由甲方负责组织,按地板铺装 及合理损耗计算 平米数,。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