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内部管理制度完整版内容摘要:

病因事请假须填写 “ 请假单 ” ,一天以内(含一天)由所在部门经理签准,一天以上总经理批准。 “ 请假单 ” 经审核批准后须报财务部存档; 原则上公司不受理口信、电话请假,若情况特殊,须先以口头方式请假,事后补填 “ 请假单 ” ,按请假程序办理。 奖惩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营造积极进取的环境,惩处违规违纪的行为,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对公司员工日常行为综合管理的奖惩,其它单项奖惩规定如与本办法有相抵触之处,则按本办法执行。 奖惩管理的原则:奖勤罚懒、奖优罚劣、鼓励争先、鞭策后进。 奖惩管理的主管为魏庆光。 上班迟到每次罚款 5 元,每月超过三次每次罚款 10 元。 早退、中途离岗每次罚 10 元,无故旷工每次罚 20 元,每半个工作日按一次计算, 每月旷工三次以上予以辞退。 请假根据实际天数每天扣除 10 元,无请假条按旷工计算。 考勤、打扫卫生不负责任者每次罚款 20 元。 5 损公肥私、索要小费、私拿回扣、私自接团带团、泄露公司机密、损害公司利益者,每次罚款 1000 元- 10000 元,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所有人员得到团队信息后必须立即向计调部回报,以计调部记录为准。 第一信息费按团队毛利润 8%提成。 业务费用按团队毛利润 8% 提成。 如不汇报者每次罚款 100 元。 持证导游出团补助为 30 元每天,无证每天补助 20 元。 不含餐团队每人每天补助 25 元。 游客写感谢信到公司,每次奖励该带团导游 50 元现金。 导游所有索道费一律不给予报销。 不服从直接管理人员安排,消极推违或公开抵抗者每次罚款 50 元;在公司争吵不听劝阻者,争吵双方均罚款 100 元; 每月工资领取 80%,余额年终根据任务完成比例结算,超额完成任务者奖励超额部分的 10%,全年完成任务 50%以下者予以辞退,财务,计调每月工资领取100%。 出差赴县城(必须有总经理签字)报销交通费,每人每天补助住宿费 10元、餐费 10 元。 因公务到外地出差(必须有总经理签字)每人每天补助住宿费40 元、餐费 30 元。 每年业务额第一名且毛利润超过 5 万元,公司奖励 2020 元现金; 每年业务额第二名且毛利润超过 5 万元,公司奖励 1000 元现金; 每月除管理人员以外的员工业务毛利润最高且完成任务者,公司奖励 100 元现金。 1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行之有效者,每次奖励 100 元现金。 1公司适时对人员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任劳任怨,不计得失,表现优秀者年终给予奖励,根据工龄工作每满一年在原工资的基础上涨 5% 10%。 导 游 员 管 理 制 度 一:导游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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