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管理中心管理实施细则内容摘要:

、修改、解释、指导、监督 检查。 按成本管理办法规定,负责组织实施标的额 50万元以上合同签订工作,填写《 50 万以上合同会签审批单》。 负责合同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 祥泰实业有限公司所属各项目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贯彻执行本细则。 按成本管理办法规定,项目预算部负责组织实施标的额 50万元以下合同签订工作。 负责合同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 (五) 工程合同订立的管理 标准示范合同:在招标(合同作为招标文件附件)及合同签署时,工程合同应尽量应用合同标准文本。 祥泰 实业有限公司成本管理中心将就房地产业务,逐步建立统一的工程合同标准文本,各项目公司应予采用。 工程主体施工、监理合同标准文本内容分为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附件,其中协议书根据具体业务、对象的不同而定,通用条款适用于所有的同类合同,专用条款则由经办人在具体经办合同时补充加入协议条款、通用条款中未尽事宜; 18 如当地政府部门有强制性规定,可按当地政府部门标准合同执行,但必须通过补充条款等方式充分补充与公司合同标准文本之间存在差异的内容。 如公司尚未制定合同标准文本,可以延用以往的合同,但经办部门 应联系成本管理中心尽快制定相应的标准合同。 当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原有合同标准文本不再适用时,业务部门应及时提出与相关部门共同修改。 合同的经济条款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 合同价款: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合作方的,应以双方确定的最终报价作为合同金额;如果是采用费率折扣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合同中应明确费用计取的依据、主材价格计取办法,并规定合同双方如何尽快核实施工图预算确定合同价款,以及就确定后的合同价款签署补充协议。 ( 2) 施工合同为防止承包单位高估结算,应与承包单位在工程合同中约定控制办法。 比如 :报送的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在审核总价 5%以内(含 5%)的造价咨询酬金由发包单位支付,若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超出 5%,则因造价超出部分而引起的造价咨询酬金之增加部分由承包单位支付;若承包单位报送的结算金额超出最终审定结算金额 10%(含 10%)时,承包单位除承担造价咨询酬金外,发包单位应进一步扣款(扣款比例、金额各公司自定)。 19 ( 3) 计价依据:工程类合同应将施工图、预算书作为合同的组成附属部分,合同附属文件一般还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文件等,并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以下问题: 1) 包干形式、定额标准、取费方法 ; 2) 综合单价包含费用的范围(是否含规费、税金,是否全费用单价); 3) 发包单位分包工程、甲供(发包单位)材料设备、(发包单位)限价的范围和种类; 4) 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价格及其价差的结算办法; 5) 总分包的关系、配合的范围以及总承包服务费的计取方法等; 6) 措施项目费等费用的取舍、计取办法及其包括的具体范围。 ( 4)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合同中应结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细则规定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认定依据、结算核价办法。 ( 5) 总价结算办法:工程类合同可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按“结算 =合同价(或预算造价) +材料价差 +设计变更 +现场签证 +增加项目 减少项目 +奖励 罚款”确定结算总价。 20 ( 6) 结算和付款办法:合同应明确规定验收及付款办法、保修办法及保修金处理办法;进度款的支付一般按形象进度分阶段确定付款金额,或采用分月审核进度款的方法;各期进度款累计不应超过总造价的 80%;无准确施工图预算或无准确合同总价时,应充分考虑付款风险,尤其在施工中后期更应有效地控制好进度款,以防超付。 ( 7) 保修条款:对施工合同,为保证工程质量,保护公司利益,应在合同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维修质量既保证措施等条款。 合同起草、 谈判与签署的主要职能部门:工程部负责工期、质量、付款方式等技术部分的起草、谈判和合同签署;成本管理中心(预算部)负责其中的合同价款、计价方式等经济部分工程的起草和谈判。 合同审批流程:通过招标确定合作方后, 工程合同价款在 50万元(含)以下的,由项目公司预算部自行组织合同签订工作, 填写《 50 万以下合同会签审批单》,在征得有关职能部门同意(会签)后上报项目公司分管副总、总经理审批, 合同签订完毕后将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报成本管理中心备案,详见《合同备案单》。 合同价款 50 万元以上的,还需由成本管理中心审核后报祥泰 实业本部总经理审批。 (六) 合同履行的管理 合同的交底:在合同签订之后,一般要求至少就主体施工合同向工程、成本、采购等有关人员进行合同讲解交底,说 21 明工期、质量、工程范围、付款方式、发包单位职责(即甲供材料设备、甲方限价、甲方分包等范围)等,以便各岗位人员协调、配合。 合同款支付 ( 1) 业务部门负责合同款支付的经办,填写付款申请单、工程付款审批表等,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支付。 详见《工程进度款审核管理细则》。 ( 2) 合同对保修金等余款的支付办法应作明确规定。 合同变更的管理 合同订 立后,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的,或者签约单位提出变更要求的,业务部门应及时向业务分管领导请示报告,业务分管领导同意变更的,业务部门、预算部在与对方协商一致后起草变更后的条款,再按照合同订立的有关程序办理,严禁擅自变更合同。 合同结算 ( 1) 当合同中约定的签约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已全部完成,并且通过验收、达到工程结算条件,按照工程结算管理实施细则办理。 ( 2) 如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履约过程中签约单位存在违约情况等,业务部门应在结算申请表中作出详细说明及处理意见。 22 合同执行情况的评估 主体合 同等金额较大的合同执行完后,应由工程部对发包单位的合同管理(工期、质量、成本、配合等)、承包单位的工期、质量、成本、配合等进行总结,并填写《合同执行情况评估表》。 (七) 合同档案的管理 合同文本应及时整理、分类、归档、保存,以便复查。 合 同文本原件(包括合同文本、相关补充协议、合同审批表等) 原件 一份 应由综合管理中心专人妥善保管;成本管理中心、财务部保管一份副本原件,项目预算部、工程部、采购部应备有合同文本等资料的复印件。 公司有关业务部门应设立合同管理台帐,系统地填报合同的签订、履行、结算等动态 情况。 公司合同专用章由专人管理,经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署同意后,合同文本才能加盖专用印章,并作相应的用章登记;同时要求承包单位盖有效印章的,其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还需签字或盖章;每份合同原件至少盖一个以上骑缝章。 工程合同编号 23 ( 1) 各项目公司合同应由预算部连续统一编号;因主合同的变更、解除等订立的补充协议,在主合同编号后添加(补1)、(补 2)、……;合同有关部门皆应采用统一编号。 ( 2) 合同编号次序为:项目名称(每个文字第一个字母)、年份、类别、序号。 如“ SLHW(森林河湾 )2020工 (施工类) 001”、“ SLHW(森林河湾 )2020采(材料采购类) 001”等。 ( 3) 关于合同的保管期限、保密、销毁等具体规定按照《祥泰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规范》执行。 (八) 其他规定 本细则祥泰实业有限公司各项目公司务必严格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与实际情况确有不适合之处,执行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作修改请示,报成本管理中心核实后经祥泰实业本部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 表格 《 50 万以下合同会签审批单》 《 50 万以上合同会签审批单》 《 50 万以下 合同备案单》 《合同执行情况评估表》 四 、工程的 测、预算管理 实施 细则 24 项目公司 预算部 负责对工程测、预算管理工作。 测 、预 算提出 部门应提供测、预算所需的 依据 资料。 预算 部对测、预算结果的 准确性和合理性负责。 (一) 测、预算工作指 在工程开工前的 工程 预算及 相关 部门所需的 分部分项工程 单价的测算; (二) 要求 预算 部进行的测 、预算工作的部门或个人,均需以 《 工作联系单 》 形 式 明确需要测、预算的具体工作 ; (三) 需要测、预算的 工程 , 其详细做法、工期、测预算 完成时间等均应在工作联系单中注明,对于测、预算所需图纸等资料由 需要 测、预算 的 部门提供;如果 预算部 在时间、具体要求等方面有异 议,双方可以协商后确定,并在 《工作联系单》 上 标注清楚; (四) 预算 部组织完成测、预算 工作 后, 将结 果交 给 所需部门, 预算部自留一份 , 并 将完整的测 、预 算结果 存档。 (五) 测、预算书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A、 封面: 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工程造价、平米造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编制人、编制时间。 B、编制说明: 内容包括编制的依据、取费的标准、套用定额、材料、设备价格情况等。 C、 预算 书: 25 根据定额子项的工程量套用定额,汇总直接费 D、 人工、 材料 、机械 分析表: 各种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合价等。 E、取费表: 按照合同文件及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取费。 五 、工程进度款 审核管理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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