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完整性负责。 (六 )投标报价由投标企业自主编制确定; 开标后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 招标控制价 时 , 其投 标 应予以拒绝。 (七 )合同价款、合同价款调整 办法 和工程结算由合同当事人按照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 (八 )建设 工程结算和项目竣工决算,依照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 规 定执行。 第十一 条 建设工程造价中的 社会保障费、工程排污费、 住房公积金、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等 规费不列入招投标竞争性费用。 第十二 条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应 对下列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事项做 出约定: ( 一 ) 工程合同价; ( 二 ) 预付建设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以及抵扣方式; ( 三 ) 建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以及支付时限; ( 四 ) 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支付时限要求以及金额支付方式; ( 五 ) 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幅度的调整办法; ( 六 ) 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结算审核与支付方式、数额以及支付时限; 7 ( 七 ) 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以及支付时限; ( 八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 九 ) 施工工期以及工期提前或者延后的奖惩办法; ( 十 ) 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 十一 ) 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 十二 ) 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工程造价计价事项。 第十 三 条 集团公司范围内建设项目的 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 四 章 建设 工程 造价管理 和控制 第 十 四 条 建设 单位 在项目前期 要 实施 可行性研究。 新建项目在项目建议书批准以后, 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发展规划的基本要求, 对拟建项目 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和论证, 编制 的投资估算费用项目应 齐全 ,计算准确,不得 漏项 和虚列项目。 投资估算的准确性应达到规定的深度 质量 ,为项目 决策 提供可靠依据。 第十五 条 为 强化对设计工作的监督管理, 初步设计 应在充分考虑项目生命周期内的 综合成本和收益的基础上, 要 严格 执行 设计原则,通过优化设备选型、控制建设标准 , 做好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论证和优化比选, 认 真开展工程设计招标,落实限额设计工作, 加强设计优化、保证设计深度 和设计质量,避免 或减少 发生 重大 工程 变更, 有效控制 工程造价。 第十六 条 设计概算 8 (一)设计概算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设计概算成果 应 真实反映工程实际情况,为财务评价、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进行工程项目审计、筹措建设资金和控制工程造价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设计概算按照集 团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编制和审查。 编制设计概算时, 确定地区差价调整系数的人工、 材料等 价格 须报 集 团公司审核备案 , 设计概算一经批准,即作为项目筹措建设资金和指导工程造价管理 和控制 的依据。 (三)设计概 算 要 严格按照国家 、 行业 规 定的编制深度、项目划分和费用构成进行编制 , 科学 确定各部分投资。 设计概算的编制质量应满足 编制依据的合法性、时效性、适用性和概算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