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成本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4)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的机械台班数量和公司的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用台班指导价进行计算(含地脚螺栓费用)。 设备基础费用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 综合措施费 ( 1)临时设施费用 方法一:按工程造价乘系数 %~ %计算。 方法二:依据施工方案计算(但不得超 过工程造价的 %)。 办公及宿舍临建:按活动板房公司租赁单价及公司批准的施工方案确定的面积计算,(包括基础工程)。 附属用房(包括库房、养护室、机修、门卫室等):按附属用房规格用途及公司批准的施工方案确定的面积计算(包括基础工程)。 临时水电设施、施工围档、临时道路、场地硬化:按公司批准的施工方案确定的数量及市场单价确定。 ( 2)文明施工及 CI覆盖费:以下表所列标准为上限,可以根据项目特征与工程是否创优等具体情况,在上限控制范围内进行调整。 文明施工费用标准: — 19 — (三)间接费 现场管理费 ( 1)现场管理人员工资、办公差旅费、通讯、业务招待费等按公司建五总 [2020]66号、建五总 [2020]99号、建五总〔 2020〕 98号文件执行。 规费 参照当地政府部门有关规定计取,一般按不超过自营造价部分的 %。 (四)维修及营销、质量、安全等奖励费用 维修成本:房建项目按工程造价的 3?计算,公建、市政、安装项目按工程造价的 1?计算。 第八章 项目过程成本管控 第三十条 项目必须有效实施项目岗位成本责任制。 由项目经理组织牵 头,依据下达的目标责任成本按项目分段、分项目标成本分解到项目各相关岗位、个人,明确岗位具体应控制的最大支出额度或应节余指标。 (一)每月 /季 /节点末,项目经理将下月 /季 /节点施工控制目标依据岗位责任下达给相关责任人,明确每项施工内容的工程量、要素消耗控制指标。 (二)施工过程中,各具体岗位人员必须针对责任指标,过程控制消耗量支出。 (三)每月 /季 /节点完结时,项目经理应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消耗量,对比岗位责任成本和消耗控制指标,计算和确定节超量和节超额,分析改进现场施工措施和管理,其结果报项目经 理审核后作为项目岗位人员考核兑现依据。 (四)项目经理应每月组织并主持召开项目人员参加的经济活动分析会,由项目工长、成本会计、办公室人员、材料员、设备员等人员介绍、分析上月的费用发生情况,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 20 — (五)项目部的月 /季 /节点成本分析时,对项目后续未完工程的盈亏预测是当期成本分析所必须的必须坚持落实和推进 “工长算量 ”的要求,项目生产一线的管理人员必须根据项目成本责任分解的目标考察自己的控制管理效果, “工长算量 ”的基本资料应作为项目成 本分析的基础资料管理。 第九章 项目成本核算 第三十二条 成本核算科目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项目成本按项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分包工程费、间接费等核算科目,每个科目下设辅助科目,真实记录成本费用发生的组成;核算成本核算制度与原则:成本核算应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建股份会计制度》等国家财经法规及施工过程中项目的核算,应以每月为一核算期,统一按上月的 26日至当月的 25日,则每月 25日为自营项目工程量盘点、分包结算、材料盘点、租赁费等月成本计算截止日。 第三十五条 项目成本核算方法:项目成本核算应按实际成本核算的原则进行。 项目目标(计划)成本减去项目实际成本后的数额,为项目部的成本降低额(负数为超支),是项目核算成本的主要指标。 第三十六条 项目商务经理组织项目预算员、成本会计员、材料员及时并准确计算和反映自营工程每月计划成本、实际成本和成本降低额,办理工程项目实体工程费核算一般规定。 (一)人工费核算 人工费核算包括核算分包纯人工费 (含辅助材料及机具 )、自有工人工资、文明施工 CI实施用工费、场内材料搬运清理用工费及零星点工等费用。 — 21 — 清包工成本中如包含其它费用时,商务经理应根据合同予以区分,会计核算人员应正确归集相关成本明细对象。 分包纯人工费根据分包合同和本项目用工情况,由工长按期开具施工任务书,项目商务合约部办理劳务结算,经项目商务经理审核、项目经理批准,报公司复审后,计入工程成本,作为支付过程分包款项的依据。 (二)材料费核算 材料计价原则:材料验收入库时按当批材料的实际成本计价核算 ,材料出库领用时 ,按会计制度规定的先进先出法进行核算。 材料计量原则:材料验收、发料、盘点,可按点数、过磅、尺量等方法和各 种方法相结合计量,计量时项目部至少二人以上参加,并全过程参与。 材料验收、发料、盘点要做原始计量记录,据此计算填制材料验收单、发料单和盘点表,并作为其附件由材料部门装订保管,作为核算原始依据。 材料盘点:库存材料每月盘点,盘点时间与工程盘点同日,即为上月 26 日到当月 25日,并依据材料物资盘点表调整库存材料帐面余额和月材料消耗成本,即以盘定耗。 某品种或规格材料月消耗成本 =上月库存 +本月购买 月底盘点库存。 直接消耗材料采购价差收入核算:工程消耗材料无论是公司采购还是项目部采购,材料实际采购单价与计划 成本单价之差形成的采购价差收入或超支归项目所得,由项目部直接反映核算。 公司集中采购的材料,如商品砼、钢材、地材、大宗装饰材料等,项目部参与。 当采购单价超过计划成本单价时,应征得项目同意后才可采购。 低值易耗品摊销核算:使用时间较长的在用工程小型工具、机具、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按会计制度规定的一次摊销法进行核算。 剩余材料核算:工程完工后 ,项目部回收的剩余材料,按项目部使用双方协商价计价核算;协商不一的,由公司物资主管部门按照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原则,结合项目部双方意见,按均衡价或市场价 确认价值,通知项目部双方计价核算。 分包单位包清工中包含材料费用时,商务经理应予区分并进行预估及时归集。 分包结算时,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同时冲销原相应的预估。 — 22 — 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领取本项目的材料或其它物资时,应通过合同约定或补充约定,实际领用时应由分包商法人授权领取,项目商务经理审核、项目经理批准,会计核算时比照债权管理进行会计处理。 (三)机械费核算 包括项目自有机械设备(非租赁小型机具购置费)、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承租机械设备费用核算,机械设备操作工工资和奖金的分 配、机械设备燃料动力电费等。 承租机械设备费用支出。 按核算期由机械管理岗位人员提供,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成本会计计入项目成本。 租赁设备自带操作工或外聘操作工的,按合同由办公室管理员办理结算,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报送项目成本会计计入项目成本。 项目自有非租赁小型机具购置费一次性进成本,完工后按回收价值冲抵项目成本。 第三十八条 分包工程(包工包料分包)费核算 (一)核算分包成本支出时,应由分包商提出当期完成额,经项目责任工程师(工长)、商务经理、项目经理的审核批准后,作为成本预估支出的主要 依据,同时也作为支付款项的条件之一。 待办理最终结算后调整预估成本。 (二)公司分包(消防、水电安装、钢结构等)、业主自行指定分包(我方总包,收取管理费、配合费)划归项目的管理费、配合费可冲销项目分包成本,或计列项目收入进行核算。 第三十九条 施工措施项目费核算 (一)周转材料费用: 自行采购或租赁模式:模板、木枋采用工作量法按月摊销计算成本,不考虑残值。 模板(木枋)月摊销量 =累计投入总价值 *本月主体产值 /主体总产值。 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盘存回收价值或调拨价调整摊销成本;安全网、竹木挡板月摊销成 本 =累计需用价值 *本月主体产值 /主体工程预算产值;项目部租赁的架管、扣件、吊料平台、型钢挑梁等周转料具,按月计算租赁成本。 根据总需用量预估总损耗,按月主体工作量分摊。 按建筑面积包工包料给劳务分包队伍:由商务人员按主体完成建筑面积计取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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