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内容摘要:

2日 16: 00 前 ,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将于 2020年 8月 4日 16: 00前 将答疑在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并告知已报名的投标人;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招标活动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投标截止日期 5 天前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 6 现场勘察:采购单位不组织现场 勘察 ,各投标单位若需要了解现场情况,可自行前往进行实地勘察。 7 投标文件组成:资信 文件、 技术文件、 商务 文件正本各 1 份;副本各 5份 8 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8 月 13 日 09: 30前 , 地点: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0 年 8月 13日 09: 30 前 , 地点: 庆元县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10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由评审小组按有关规定审查。 11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标法,详见第四章 12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示于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上公示,公示时间为 7个工作日。 13 投标保证金退还:评标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填写《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格式见 招标文件附件 )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电汇或转账方式退还投标保证金。 14 进度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5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 5%。 签 订合同前交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专户。 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实施完毕验收合格后,由 中标 单位提出申请(格式见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并经采购单位批准同意退款后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 庆元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2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78- 2151491 传真: 05782121173 16 付款方式: 30 日内,支付合同费用的 10%作为项目的启动资金; 60%承包面积的外业调查工作及并行初始矢量数据库建设,在市局统一建设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信息管理系统中可以查看,支付合同费用的 30%; 4. 完成全县全部承 包面积的外业调查工作及并行初始矢量数据库建设(有争议或不明确等其他因素的除外),在市局统一建设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信息管理系统中可以查看,支付合同费用的 20%。 5. 完成档案整理,装订,数字化以及证书打印,成果提交给委托方,支付合同费用的 20%。 6. 成果符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 NY/T25372020)的农业行业标准,并 通过采购单位组织的验收,按照实际测量面积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 17 投标文件有效期: 90天 18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19 签订 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 20 注意事项:未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中标,必须先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凭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注册申请表获取中标通知书。 注:下文如有与前附表不符之处,以前附表为准 庆元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3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78- 2151491 传真: 05782121173 一、 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 庆元县农业局 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采购人”系指 庆元县农业局。 “投标人”系指符合招标公告第五条要求的法人。 采购“代 理机构”系指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规定买卖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招标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 有效 身份证 件。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 六 部分)。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 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八)特别说明: ▲、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庆元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4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78- 2151491 传真: 05782121173 ▲ ,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 ,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 购人 , 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九)质疑和投诉 、招标过程 或 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 或 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 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和细则 招标文件 的 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 须在 2020 年 8月 2日 16: 00前 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 采购代理机构在 2020 年 8月 4日 16: 00时 前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庆元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5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78- 2151491 传真: 05782121173 充。 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延迟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 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 投标文件由资信 文件、 技术文件、 商务 文件 三 部份组成。 资信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正本五副本 ,封装成一袋。 ) ( 1)投标函;(格式一) (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二) ( 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 4)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三) 技术 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正本五副本,封装成一袋。 ) ( 1)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 ( 2)项目总体技术解决方案; ( 3)保证 项目 质量的技术力量及技术措施; ( 4)保证 项目 的施工组织方案及人力资源安排; ( 5)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格式 一 ) ( 6)工 时 费清单(均不含报价) ;(格式 二 ) ( 7)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 8)技术响应表; (格式 三 ) ( 9)投标人建议的验收方法或方案 ( 10)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售后服务等庆元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6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78- 2151491 传真: 05782121173 方面的优惠; ( 11)投标人 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 12)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3. 商务 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正本五副本,封装成一袋。 ) ( 1)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一) ( 2)商务报价明细表(格式二) 附件中有格式的按格式填写,没有格式的 自行 设计。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 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 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 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应包括 服务 款、 外置设备 运输、装卸、保险、税金、培训、 验收、 保修 、税金 等一切费用。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价 *%*75%)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人在报价时应予以考虑。 ▲ 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 或有条件的 报价将不予接受。 ▲ 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指导价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 90 天投标 文件 应保持有效。 有效期 不足 的投标 文件 将被拒绝。 ,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同意延长有效庆元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7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78- 2151491 传真: 05782121173 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 按规定 提交投标保证金 ,且按时到达 庆元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银行收款通知为准 , 投标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 0578— 6271198)。 : 转账、电汇。 的投标 保证金在 开标结束后提交退款申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退款申请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 ( 履约保证金 退款申请格式见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资料下载栏) 按 中标通知书 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办理履约保证金缴纳手续。 下列情 形之一的 ,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 2)投标人在投标过 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 的 ; ( 3)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 4)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 5)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按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 并标注页码 ,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资信 文件、 技术文件、 商务 文件正本各 1 份,副本各 5 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 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投标文件正本除本 《 投标人须知 》 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 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人的 授庆元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8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78- 2151491 传真: 05782121173 权 委托 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文件、 技术文件、 商务 文件 三 部分分别密封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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