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继续教育经费分配及财务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1 本部办学 2 校外办学 学校 25% 25% 25% 成人教育学院 15%+15% 15% 15% 承担教学学院 45% 45%+15% 校外合作单位 60% 备注 住宿和教学用房由学校统一安排,相对独立,由成人教育学院负责管理。 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教学用房和 日常教学、学生管理由承担教学任务学院负责。 日常教学和学生管理由合作单位负责。 — 2 — 四 、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办学单位支出经费预算总额不超过收入预算的 85%。 学校管理费 15%。 远程教育等与外单位的合作办学因办学主体不是宁大,也按非学历教育项目进行管理。 五 、 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民办非企业法人)开展。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