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他人; 第 38 条 协助指导教师做好学生上机指导工作,组织并督促勤工俭学学生进行机房卫生扫除,并监督上机人员正确使用设备,对违反各项制度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领导反映; 第 39 条 指导和培养学生机房管理员对机房进行维护和管理; 第 40 条 整理各位指导老师对机房工作的意见,并向系领导汇报; 第 41 条 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要先请假待作出安排后,方可离去; 第 42 条 机房管理人员应该在上课 后十分钟内及下课前五分钟对各个机房进行巡视,及时处理和记录所出现的问题。 如确实无法当场处理的,应及时通知相关负责同志;下班前仔细检查电源、门窗、防盗装置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第 43 条 加强对电源设备、机器设备和网络设备的巡视,做到勤问、勤看、勤听、勤摸、勤闻。 遇有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同时要将处理结果,发生故障的原因作详细的记录,重大设备事故应保护现场,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 44 条 经常保养维护机房设备,及时排除设备故障,不能排除的疑难故障应及时上报上级领导,保证机房上机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 第 45 条 建 立机房硬件和软件的财产登记制度,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第 46 条 搞好软件管理,谨慎使用外来软件,禁止使用游戏盘; 第 47 条 外来人员使用机房或机房设备外借,必须经学校分管领导及系领导同意,由责任人根据安排具体经办; 五、 计算机上机指导教师守则 第 48 条 指导教师应严格在规定时间、规定机房上机; 第 49 条 对初次上机实习的学生进行上机注意事项及相关制度的教育; 第 50 条 按教学计划排定的课程,明确实验内容,耐心指导学生上机,及时解答学生疑问;需更改课程的,提前与教务处联系; 第 51 条 指导教师必须提前五分钟在机房门口等候学生进机房,并检查每位学生的脚套是否穿好,对不穿脚套的学生,严禁进入机房。 第 52 条 指导教师应禁止非本班学生上机; 第 53 条 上机时指导教师应提出具体、明确的操作内容和要求,在学生上机操作过程中指导教师应加强巡视,指导、检查、督促学生进行有关操作,严格执行机房的管理制度,不得坐在一旁对学生不闻不问,更不得中途离开机房,也不得让机房值班人员代管; 第 54 条 上机期间保持机房安静,指导教师应负责维持好机房秩序; 第 55 条 督促学生严格遵守上机守则, 及时纠正学生违章操作行为,制止学生的违纪行为; 第 56 条 需使用多媒体演示设备的教师应提前向管理人员提出申请,有关管理人员应做好申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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