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管理制度范本内容摘要:

在《新员工入职培训测试成绩表》上。 培训测试成绩作为新员工试用期考核及正式录用的依据。 因故未能参加测试者,事后一律参加补考,否则 不予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第 十九 条 培训管理细则 一级培训由公司 人力资源部、安全保卫部、生产部组织管理 ,二、三级培训由员工所在 车间、部门组织实施。 调整岗位员工的培训由拟调岗位的 车间、部门组织实施。 新员工入职培训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安全保卫部、生产 部负责培训和考核, 有关部门配合。 公司人力资源部 对新员工入职培训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存档, 培训后要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安排上岗,继续接受培训;考核再不合格,不予聘用。 第二节 在岗培训 第二十条 目的 保持和提高在岗员工的技能、知识水平及劳动态度,从而提升员工整体素质。 第二十一 条 范围 专业知识、业务和技术培训为主,辅以其它相关培训。 第二十二 条 培训管理 培训组织部门 应按计划组织实施培训并做好培训场地的安排、教材分发、学员考核等工作。 培训组织 部门 要对每次培训进行评估并将结果记入 员工培训履历表。 以 月度 为周期, 各车间、部门应对 过去一阶段的在岗培训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报送至 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三节 公派外出培训 第二十三 条 目的 保证员工能够接触外部新的管理理念或专业知识与技能,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为创建学习型组织奠定基础。 第二 十四 条 原则 一、公司内部无此类培训的师资力量或课程资源。 二、培训内容对工作有直接的帮助。 三、在地域选择上,同等的培训课程,选择与参训人员办公地点较近的地点。 四、对所有企业和行业都适用的一般知识或技能的培训(如职称、外语等),不予外派。 五、需要签订培训服务协议的公派外出培训人员,必须与公司签订《培训服务协议书》后方可参加培训。 第二十五 条 规定 一、公派培训程序。 公派外出培训人员,需经过公司人力资源部 的推荐、评估、审核。 以书面的形式对拟外派培训人员做出评估, 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基本条件审核(学历、年龄、现在岗位、培养方向)。 适应性评估。 基本符合优秀员工的核心标准。 二、公派集体外出培训规定。 公派集体外出培训(公开课的形式),由 公司人力资源部 统一规划, 经 总经理 批准后实施。 三、公派个人外出培训规定。 公派个人外出 培训人员,必须填写外出培训申请表。 公派个人外出培训审批应遵循逐级审批的原则。 公派个人外出培训,培训结束考核合格,取得学历证书的培训,必须与企业签订“培训服务协议书”。 公派外出培训(开会)凡涉及到需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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