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教育局直属单位基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内容摘要:

见附件 5 到规划局办理,建设单位配合 6 1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请 校舍设备管理站 建设单位 办理建设工程 规划设计方案申请 见附件 6 到规划局办理,建设单位配合 1办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定 校舍设备管理站 建设单位 校舍设备管理站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送建委,由建委召集召开扩初 会, 征求各有关专业和配套部门意见 到建委办理,建设单位配合 1施工图设计、出施工蓝图 建设单位 校舍设备管理站 督促设计单位设计施工蓝图 1施工图审核 建设单位 校舍设备管理站 委托设计单位图纸送审 1施工招标 建设单位 校舍设备管理站 委托有资质的招投标公司代理 1办理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 单位 校舍设备管理站 办理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 见附件 7 到规划局办理,建设单位配合 1施工项目登记及合同签证 建设单位 校舍设备管理站 教育局分管领导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到招标办办理施工项目登记及合同签证 校舍设备管理站把好合同内容关 教育局分管领导审核合同内容 1报监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到质监站报监 申领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到招标办申领施工许可证 到招标办办理 2图纸交底 施工单位 邀请建设单位、教育局校舍设备管理站、设计单位召开图纸交底会 议 2项目建设 建设单位 校舍设备管理站 教育局分管领导、计财科 建设单位按建设合同履行相关职责 校舍设备管理站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管 遇合同内容变更,建设单位书面提出请示 ,由教育局分管领导、计财科、校舍设备管理站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证 2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请相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校舍设备管理站参加) 2申领房地产权证 校舍设备管理站 申领房地产权证 到房地局办理 备注: 公建配套项目由房地局负责,教育局(校舍设备管理站)配合。 代建项目由代建办负责,教育局(校舍设备管理站)配合。 建设项目付款须经教育局计财科、校舍设备管理站把关后支付。 7 附件 2: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所需材料 1.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 1/500或 1/1000(郊区 1/2020)地形图(四份,市局审批项目三份),其中一份地形图上应用红色虚线(铅笔)标明选址意向用地范围,注明用地户名和用地面积,市政管线和市政交通工程,应注明起迄点及经由点的位置和道路、管线等的走向及范围 ; 3. 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议书或其它有关计划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 属原 址改建需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须加送土地、房产权属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 需要使用其它单位土地的,须加送土地使用相关证明(原件一份)(市政工程视情况定); 6. 如属大、中型建设项目的,须加送由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作出的规划选址论证(原件一份) ; 7. 位于历史风貌保护区和保护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筑控制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须加送反映风貌特色的照片或图片资料(一套); 8. 因建设项目的特殊性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8 附件 3: 办理建设项目用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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