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国内出差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上的,自三十天之后按驻外员工补贴标准给予补助; 3. 公司派车出差的剔除交通费一项补贴;公司副总裁(含副总裁)以上人员出差 期间的市内交通费(含出租车费用)据实报销,同时取消出差期间的交通补贴。 4. 员工出差期间的招待费按报销招待费次数扣除伙食补贴,每次扣半天伙食补贴。 5. 因工作调动原因,双方交接期间不报销任何补助。 6. 总部派驻下属机构人员或总部从下属机构临时借调到总部人员不视为出差,不享受补贴。 派驻或借调的路途车费实报实销。 7. 出差至省会城市之周边郊县区域的,车费据实报销,只给伙食补助,不再给交通补助。 7. 员工参加会议、培训报销规定 1. 公司安排员工的内部和外部会议或内部和外部培训,住宿费用、火车、轮船或飞机票等按实际金额回所在机构财务部门报 销;会议或培训期间住宿费用已由组织单位安排的,不再报销住宿费用; 2. 会议或培训期间不报销伙食补助和交通补助。 报销差旅费时,必须提供会议或培训通知。 3. 员工参加公司内外部会议或内外部培训的,乘坐飞机不给路途补助,乘坐除飞机以外其它交通工具只给按照路途合并时间计算的伙食和交通补助; 8. 驻外员工管理规定 1. 驻外员工定义:指因工作需要,下属机构派往机构所在地以外的地市长驻,并提供有办公场所或宿舍,派往人员为非当地(指有办公场所或宿舍所在地)户籍,且在当地或所辖区域执行工作合计时间超过 15 天的员工。 2. 驻外时间界定:各机构派往 异地工作人员自租赁到固定住所之日起或自派出日第 15 天起(以两者中较短时间计算),派出人员按驻外人员处理,出现人员交接的,新的人员自到达异地之日起执行驻外标准。 3. 公司按员工实际驻外天数给予伙食补贴及市内交通费补贴。 该驻外补贴两项合并计算,补贴标准如下: 员工国内差旅费管理制度 5 经济特区 20 元 /天 一类城市 15 元 /天 普通城市 10 元 /天 县城(地市、郊县) 8 元 /天 4. 如驻外员工定义工作所辖区域不限于一个市(县)及地市的,在工作所辖区域之内 [市(县) ]之间车费 据实报销,补助按照驻外标准报销。 5. 如因业务需要对多个业务区域(以地级市为标准)进行合并,在一个地级市所辖区域内出差按驻外处理;跨越地级市出差按正常出差处理。 6. 驻外员工返回上级机构所在地出差,报销路途车费和住宿费,此期间不再计算补贴。 7. 驻外员工房屋租赁参照《下属机构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规定的标准租赁物业。 8. 根据公司编制要求所设立的省级办事处,业务范围覆盖几个区域的,并设有固定办公场所,该办事处人员视同下属机构执行出差制度。 即在办事处所在地工作不享受任何补助。 办事处员工离开驻地到其它地市的按《员工国内出差管理制度》第一至第五条出差规定执行 9. 出差申请和报销审批程序 1. 出差人员出差前在人力系统内做《出差申请表》,申请表需经部门经理确认同意后,财务部方可办理借支手续; 2. 出差人员返回单位 5 个工作日内在预算系统内进行差旅费报销的申请,财务部人员在接到系统单据和实际单据的 2 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3. 下属机构负责人(省级办事处负责 人)的费用由区域总监审批;财务经理由区域财务经理审批,其他人员费用按正常流程报销。 4. 总部各中心总监、大区总监、独立部门负责人的出差费用由公司常务副总裁审批;其他人员费用按正常流程报销。 10. 自驾私车出差管理规定 1. 凡自驾私车出差,用于公司业务的,须在出差之前公文提报出差申请,给直接上级领导审批。 申请内容包括:自驾私车出差地点、行程路线、起止时间,随同人员,业务内容。 审批后的公文转发给财务部做为报销的依据,事后补报不予报销。 2. 本制度所称出差是指员工在非节假日期间到员工机构所在地的市区以外的区域办理公务。 员工在节假日 期间自驾私车或在市区内自驾车不认定为出差。 3. 不享受公司车辆补助的人员自驾私车出差的,交通费用按照公司《员工国内出差管理制度》的乘车标准所乘坐的交通工具发生的费用金额报销;交通补助和伙食补助按照公司《员工国内出差管理制度》的标准给予补助; 4. 凡属给予交通或车辆补助的高层管理人员自驾车出差的,原则上不再另行报销交通费和出差交通补助,只计算伙食补助。 5. 在公文中提报的随同人员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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