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申请人: 年年月日 12 / 30 社区 创业服务站 初审意见 经办人:年月日 街道 创业服务所 复审意 见见 复审人:年月日 区创 业业指导 服务中心 核实意 见见 核实人:年月日 市创 业业指导 服务中心 复核意 见见 复核人:年月日 市劳 动动就业 管理中心 审核意 见见 审核人:年月日 备注 ::此表一式两份;需提供相 关关材料:身份证、居民户口 簿簿、《就业失业登记证》、 营营业 执照、社会保险缴费凭 据据13 / 30 的原件及复印件和《 **市市特殊就业困难群体认定表 》》、购买生产经营性用具票 据据。 需提供能及时联系到本 人人的电话号码、银行卡号。 **市特殊就业困难人员自 主主创业实物补贴申领花名册 区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序 号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就业 失失业登记 证号 所属 街 道道 经营实体名称 经营地 址址 联系电话 领款人签字 1 2 3 4 5 6 14 / 30 7 8 9 10 负责 人人:制表人:日期:年月日 注:此表一式两份。 个体 工工商户升级私营企业享受升 级级补贴申办程序 一、补贴 对对象 市区户籍的下岗失 业 人人员、大中专技职校毕业生 、被征地农民、进城创业的 农农村劳动者、返乡农民工、 农农村劳动力、复转军人以及 残残疾人等人员从事个体经营 ,自 20xx 年 1 月 1日起 由由个体工商户升级创办私营 企企业。 二、补贴标准 一 次次性给予每户元的升级补贴 三、申报程序。 符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创业人 员员向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申 请请,并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升升级后私营企业的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企业法定代 表表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社 会会保险缴费凭据的原件和复 印印件及工商部门出具的认定 证证明,填写《 **市个体工 商商户创办私营企业升级补贴 申申请表》。 15 / 30。 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将申 请请材料复核无误后,报市劳 动动就业管理中心审核。 经市 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 政政局审批,将补贴资金划转 到到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专户 后后,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在 企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就业失 业业登记证》上打印记载、录 入入就业信息系统、发放补贴。 200xx年 6月 30日至 20xxx年 12月 31日。 ** 市个体工商户创办私营企 业业升级补贴申请表 私营企 业业名称 联系电话 经营地 址址 成立日期 法定代表人 人员类 别 □下岗失业人员 □□大中专技职校毕业生 □ 进进城创业的农村劳动者□被 征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 □ 农农村劳动力□复转军人□残 疾疾人 营业执照号码 税务 登登记证号 原个体工 商户 信信息 名称号码 16 / 30 成立日期 经营者姓名 根据镇发 20 xx4 号文一次性给予贰 仟仟元的升级补贴 市创业指 导导服务中心 复核意见 复 核核人:年月日 市劳动就业 管理中心 审核意见 审核 人人:年月日 注:此表一式 两两份;需提供相关材料:升 级级后私营企业的营业执照、 税税务登记证、企业法定代表 人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身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社会 保保险缴费凭据的原件及复印 件件及工商部门出具的认定证 明明;需提供能及时联系到本 人人的电话号码、银行卡号。 市区个体工商户升级创办私 营营企业享受升级补贴 认定 证证明 (存根 ) 经调查核实 ,同志于年月日申请个体工 商商户营业执照。 现于年月日 升升级创办。 特此证明。 17 / 30 经办人:年月日 市区个体工 商商户升级创办私营企业享受 升升级补贴 (来源: ht 认定证明 经调查核实,同 志于年月 日日申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注册号:。 现于年月日 升升级创办,营业执照号:, 法法人代表:,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特此证明。 经办人: 年月日 新创 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录用就 业业困难人员享受岗位补贴申 办办程序 一、补贴对象 20 xx年 1月 1日后市区新 创创办的持续生产经营 6个月 以以上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 户户。 18 / 30 二、补贴标准 每新 录录用 1 名就业困难人员,并 与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 合合同,同时缴纳社会保险的 ,一次性给予企业或个体工 商商户 500 元的岗位补贴。 三、申报程序 1.申请。 符合上 述条件的市直企业 向向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 ,区属企业向区创业指导服 务务中心申请,南山风景区管 委委会所属企业向南山联合社 区区申请,个体工商户到经营 所所在地的街道创业服务所申 请请,并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 登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6 个个月以上正常生产经营相关 凭凭证;录用的就业困难人员 身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 登登记证》、录用登记备案花 名名册、劳动合同、社会保险 缴缴费凭据。 填写《新创企业 和和个体工商户录用就业困难 人人员享受岗位补贴申请表》。 2.审核发放。 市直企 业业由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复 核核。 区属企业由所在区创业 指指导服务中心初审后,于每 月月 20 日前报市创业指导服 务务中心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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