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乡镇企业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可设乡镇企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 )和乡镇企业集体资产经营公司 (以下简称集体资产经营公司 )。 第十五条 农民大会或农民代表大会负责选举产生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制定和审议集体资产 经营公司章程及资产经营管理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等重大事务。 第十六条 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是农民大会或农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承担农民大会或农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各项权力和义务。 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可设在乡镇企业管理办公室或与乡镇企业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 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可由乡镇政府、乡镇企业管理办公室或乡镇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及乡村骨干企业的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能是行使对资产经营公司的重大投资决策、收益分配监督和人事任免权等。 第十七条 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乡镇企业集体资产的经营实体 ,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接受农民大会或农民代表大会和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的监督,负责管理和经营乡镇企业中属乡 (镇 )村所有的集体资产,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 资产经营公司有权依法决定乡镇企业集体资产的经营方式和投资方向。 可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承包、租赁、中外合资和合作经营; 可以集体资产参股、联营、组建企业集团; 可开展企业资金余缺有偿调剂、产权转让、兼并、拍卖。 第十九条 乡镇企业集体资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经营乡镇企业集体资产的单位或个人,享有合同规定的经营权和收益权,负有管理、保护及合理利用乡镇企业集体资产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条 承包、租赁经营集体资产的企业应建立集体资产报告制度。 每年年终和承包期末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报送会计决算报告和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分析报告。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乡镇企业集体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一 )依照国家有关。农业部乡镇企业集体资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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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分 元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于 前支付。 四、双方责任 甲方 提供施工的 水电, 设计图纸。 乙方 必须严格按图纸设计 和甲方要求 施工,不得随意改变图纸设计 ;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 不得偷工减料, 不得 使用劣质材料 ; 因 2 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需双方协商一致 ;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接受甲方的监工,并接受 和采纳甲方的 合理化建议。 五、质量要求
办的其他事项。 第七 条 投资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审议各类投资及资金营运事项。 督促、检查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议、行长审批的各类投资事项的执行情况。 审议与资金营运业务有关的工作事项。 第八条 审议范围: 审议授权外的转贴现、再贴现业务; 审议授权外的银行间资金市场国债回购业务; 审议授权外的同业资金融通业务; 审议债券投资业务; 其他应经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议的事项。 第九条
以说明 第六章 资金筹措 1、筹集资金的方式及比例 2、配套资金承诺,并应明确金额和到位时间 第七章 招标方案 按照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制定项目建设招标方案。 包括: 1、招标范围 2、招标组织形式 3、招标方式 第八章 实施计划 1、建设期限 2、实施进度计划表 3 3、资金使用计划表 第九章 项目组织管理 包括项目组织管理、实施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 第十章
值日生。 四、勤奋简朴, 自立自强。 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生活节俭,不乱花钱,不挑食厌食,听从家长、老师和监护人的正确教导,不自行其事。 五、注重安全,身心健康。 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做危险性游戏,不购买和食用不合格的小食品。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不断增强体质,经常保持积极、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 留守儿童管理制度 一、留守儿童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