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定资产资产、无形资产的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用单 ” 上签字。 六、固定资产的维修 (一)使用部门须填写“固定资产维修单”交由办公室处理。 (二)办公室接到申请单需先查询固定资产台账,确定其维修价值,联系售后服务商。 (三)维修后办公室应将“固定资产维修单”原件及相关票据交财务部处理、存档。 七、固定资产的出售及报废 (一)固定资产损耗无法修理,或修理不合经济原则,以及废弃不用的固定资产,应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出售单”拟具处理意 见送办公室,经呈上级核准后,会同各部门指定的负责人及办公室出售。 (二)出售时应开具发票办理发货手续,并在第二联上附记栏注明报废单号,以便核对。 (三)出售后的财产,固定资产管理人应将该项固定资产验收单送财务部存查,办公室应同时做好记录工作。 (四)报废的资产无法出售时,应将其移交办公室,由财务部依法说明具文,向税务机关报备。 八、固定资产的盘点 (一)使用单位应于每月底,办公室应每年不少于两次依电脑资料定期盘点,并查对编号,如有错误,应即更正。 (二)盘点如有数量差异,应追查责任,并拟具改进意见呈上级核示 后改进。 九、其他 (一)固定资产账卡上金额以购入原价加改良金额为准与财务部核对,至于折旧额由财务部按规定计算,每半年抄财产目录分送各单位。 (二)员工人事变动时须将领用的全部固定资产交回集团,由办公室负责清点,有短缺者按价赔偿,办公室应及时协调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章 无形资产的管理 一、无形资产的范围 (一)本办法所称的无形资产包括: 专利技术和专项技术(包括产品、技术、工艺、配方、方法、材料、设计等)以及技术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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