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职责等八项职责和制度内容摘要:

要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工作措施。 根据会议安排传达上级有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有关政策、法规、文件。 座谈讨论有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交流工作经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安排部署近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由主持人总结会议情况。 第六条 会议结束后,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或县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对会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上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阅批。 第七条 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应参照本制度建立推行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督员 、农村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定期例会制度,推进工作落实。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信息畅通,逐步搭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综合监管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和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共同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建设。 第三条 各乡镇由联络员负责相关信息的采集、整理和报送工作,按要求完成信息报送任务。 第四条 信息报送的内容和形式 (一) 内容 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作出的重大决策、制 定的重要文件、开展的重大活动。 本乡镇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工作动态。 本乡镇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和不足,好的经验和做法、采取的措施等。 本乡镇范围内发生的或与我县密切相关的重大食 品药品安全事故。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县药品安全领导小组 办公室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二)形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 件报送为主,必要时辅以影像资料及其他方式报送。 第五条 报送要求、 (一)各乡镇要有一名领导分管信息工作,明确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报送具体确定联络人员和报送要求,报送到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卫生局)、县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保报送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统一性。 (二)各乡镇原则上每月报送信息至少 1篇以上。 (三)凡我县范围内发生的或与我县密切相关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按照有关规定报送。 (四)报送的信息要注明供稿单位、审签人、联络人、联系电话等,并加盖 单位印章。 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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