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简述建筑工程分包管理方案的编制内容摘要:

名单、联系方式和人员资质材料; 4) 分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进场施工前,需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特种作业操作证; 材料进、退场审批 分包单位所有进出施工现场的材料均须办理材料进退场手续,手续不全总包严禁材料的进出;材料进退场审批表(表格形式由总包提供)由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填写,总包单位物资部及行政部负责审批,审批后交门卫核实放行;晚上九点后禁止材料出场。 完工退场审批 分包单位在所承包的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办理退场手续; 总、分包管理配合协调会 施工总承包单位于每周四下午 2 点 30 分召开总、分包管理配合协调会。 与会人员为: 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副经理、土建工程师、安 装工程师;(需要时可要求设计师、造价工程师参加) 监理单位:工程总监、总监代表、监理工程师; 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各栋装修总工长、安全主任、质检部长、水电主任; 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负责人; 会议主持人: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 会议内容: 6 ; ; 会议规定:各与会人员须准时参加会议,如有事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同时指派替代人员参加。 若没有请假或没有指 派替代人员参加的每次罚款 200 元,迟到 50 元 /5 分钟,包括现场检查。 现场消防、保安制度 分包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先到总包单位办理员工进场施工门禁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及工作卡,施工人员统一从施工现场正门进出。 严禁偷盗、监守自盗行为(未经其它单位同意,使用其他单位材料的行为视其为偷盗行为)。 如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发生偷盗行为,分包单位须及时认领偷盗人,接受总包的罚款,罚款金额为所偷盗财物价值的两倍,并将偷盗人清除出施工现场,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如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现场内发生 刑事犯罪(轻伤、重伤、死亡等),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分包单位须指定消防员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按国家的相关消防法规在乙方管辖区内(生活区、材料库房等)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在施工现场、生活区、材料库房等场所使用明火须向甲方安全部申请动火证。 用水、用电制度 分包单位的用水、用电须向总包单位交纳相应的费用。 水电计费采用三种形式,分别是总包干、按实际用量计及按人数计: 1) 总包干:主要用于用水用电量不大且分散,不易挂表计量的单位。 2) 按实际用量计:用于大部分分包单位。 所有分包单位(水电费总包干单位除外)用水用电必须挂表,挂表前应通知总包单位进行表的底数确认,如无确认的按新表计量。 每月按实际用量加上 5%损耗乘以相应单价向总包上交水电费。 如拒交,总包可停止一切配合。 3) 人数计:主要用于生活用水用电,分包单位人员住在总包生活区或施工区的须向总包单位交纳 50 元 /人 *月的生活水电费。 办公、生活区宿舍制度 7 1) 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方关于办公区、生活区相关管理制度。 2) 分包单位生活区用房符合总包方规定、指定的区域范围。 不得随意更换宿舍、搬迁 宿舍、转让宿舍及寄宿非本单位本工程人员。 3) 分包单位需要与总包签订办公区、生活区房屋使用协议,并按照规定,每月向总包方交纳相关费用,若没有按时交纳房屋费用,总包方在发出书面通知后七日内,有权对分包使用房屋的使用方进行重新安排和调整,并停止分包单位继续居住使用。 每间办公室、宿舍规定费用 1500 元。 4) 分包单位需要做好生活区宿舍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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