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燃气建设项目审批指导流程内容摘要:

定界图; 重庆海特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燃气 项目建设审批指导流程 第 7 页 共 14 页 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平面布置图; 公开交易的 提供成交确认书及招标、拍卖、挂牌相关文件; 1 土地估价报告; 1 出让合同; 1 用地预审(公开交易的不需提供); 1 环保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 国土局组织上报,下发批准文件。 土地使用权登记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投资者交清全部出让金额及相关税费后,凭用地批文、出让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等向国土窗口申办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国土窗口 1 个工作日内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初始登记)。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投资者 凭上述土地使用证(初始登记)、房屋所有权证及相关登记资料到国土窗口换发“土地使 用证”。 第三阶段: 项目的 设计 工 程的初步设计是项目准备实施的第一步 工 作,在初步设计初期要由专业的 管 线设计人员对项目实地进行勘察,主要勘踏 管 线的走向及地质情况。 在项目实施地范围内要优选路径,在规划允许的范围内以节约资金,优先建设有用气意向的企业单位的供气 管 道为目标,然后进行整体 管 网建设规划,完成初步设计, 经过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 进入施工 图设计阶段。 一、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由能投公司确定的设计单位编制 提供的资料; 初步设计前,业主向设计单位提供资料:站址地形图 ( 1: 500或 1: 1000) 、天然气气质资料、气象资料、地震资料、水、电、气源资料、建站规模、设备初步选型、地勘资料、环保影响评价报告、文物调查资料等。 设计的内容 :初步设计由乙级及以上设计单位作初步设计,主要内容为总平面布置;单体建筑样式、风格;门站效果图;主要设备配置; 管网平面布置图; 工程总造价;水、电、气工艺初设;说明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城市规划;门站的消防、环保、安全 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二、初步设计审查 初设审查 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批准 ,同时 审查机关在组织初步设计审查时 会 邀请设计、科研等单位的专家以及政府有关部门 ( 发改委 、建委、规划、消防、环保、安 监局、质监局、国土 ) 参加,组成专家审查委员会。 专家审查委员会负责技术、经济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审查主要内容: 、建设标准、设计方案、投资估算等内容; ; 重庆海特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燃气 项目建设审批指导流程 第 8 页 共 14 页 制深度要求;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燃气安全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 、法规规定完善了环评事项。 初步设计 批复: 初步设计审查后,建设单位应督促设计单位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并向审查机关提交。 建设局 对初步设计补充文件及相关附件材料进行复审后,按规定时间向建设单位核发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初步设计变更: 对已批准的 初步设计文件,如需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工艺路线、建设地址等主要设计内容进行调整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原规定程序报请审查机关审批。 未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变更不得实施。 建设单位在报审设计变更文件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包括变更的主要内容、变更的主要理由、变更设计的设计单位资格等; ; 、投资变化对照清单。 三、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由能投公司 委托 的 有资质的设计院 编制 经批准后的初步设计是建设项目实施的法定依据,设计单位必须按照批准 的初步设计内容、工程量和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主要内容:设计单位据此作工艺、总图、建筑、结构、电器、给排水、暖通 、消防、避雷等 设计,并出施工蓝图 ,施工蓝图需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压力管道设计许可用章、设计人员设计资质证章。 施工图须经过有对应资质的图审单位进行图审并出具图审说明书后才能施工。 四、安全评价 燃气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 资质的 单位进行 百年之。 安全评价报告书 包括安全预评价报告和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 须 由市级安监局 组织 专家进行评审,通过 后,报送相应的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阶段: 施 工 手续办理 为了不造成在施 工 中出现停 工 、窝 工 、违反施 工 管理现象的发生,在 工 程施 工 前,要保证各项施 工 手续办理齐全,主要有征地手续、赔偿手续、地方协调 工 作。 包括规划部门对施工 图的审查、 管 线红线 图 的批复手续,城市建设 管 理局的施 工 许可手续,消防施 工 图的审查重庆海特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燃气 项目建设审批指导流程 第 9 页 共 14 页 及 施工图报消防部门审查出据消防审查意见和施工 单位及监理单位 根据已审的施工图到 市级质监 部门备案,在 当地建设局 质检站办理质检委托书 ,施工前应由规划部门放线后组织实施。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规划窗口办理。 所需资料: 土地权属证明(原件复印件各 1份); 施工图(纸质、电子文档各 1份); 经批准的规划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施工图审查意见(原件复印件各 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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