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浦东新区建设项目报批报建办理指南内容摘要:

项目核准 —— 项目单位在获得环评审批文件后,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并附土地中标通知书(或者成交确认书、土地 出让合同)、办理审批等文件。 核准后,项目单位凭核准文件分别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设计方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向房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正式 用地手续;向建设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 4. 设计方案审批 —— 项目单位按照出让合同的要求,组织编制设计方案并报送规划管理部门审批。 规划管理部门在收到设计方案后,将有关材料书面征询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相关部门的意见。 5. 设计文件审查 —— 项目单位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和核准报告,组织编制设计文件,报送建设交通管理部门。 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后 , 组织投资、规土、环保、绿化、公安(交通、消防)、市容环卫、卫生、民防、安全监督、管线管理部门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部门进行会审, 或者书面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 会审后的意见反馈审图公司。 审图公司按照设计文件审查的规定,结合会审意见,出具审图意见并报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6.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项目建设单位取得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审图意见备案文件后,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工程放样复验。 7. 核发施工许可证 —— 项目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向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施工监理招投标备案、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备案、使用粘土砖的核定手续,并申请核发施工许可证。 8. 竣工验收 —— 建设工程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报告 ,可委托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召集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验收。 具备条件的,项目建设单位到有关部门办理规划、环保、消防 8 等验收(试生产)审批意见,办理工程质量验收备案、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等文件。 建设单位可以自行组织竣工验收。 二 、 划拨用地建设项目: 划拨用地项目核准流程(见附件 2)包括 8个主要环节,具体是: 1. 核发规划选址意见书 ——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单位在报送核准机关核准前,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核发规划选址意见书。 2. 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 —— 项目单位凭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分别向房地 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向环保部门申请办理环评审批。 3. 项目核准 —— 完成上述相关手续后,项目单位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并附规划选址意见、用地预审、环评审批等文件。 核准后,项目单位凭核准文件分别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设计方案审批;向房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正式用地手续;向建设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 4. 设计方案审批 —— 项目单位按照规划选址意见的要求,组织编制设计方案并报送规划管理部门审批。 规划管理部门在收到设计方案后,将有关材料书面征询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相 关部门的意见。 设计方案审批通过后,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 5. 设计文件审查 —— 项目单位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和核准报告,组织编制设计文件,报送建设交通管理部门。 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后,组织投资、规划、环保、绿化、公安(交通、消防)、市容环卫、卫生、民防、安全监督、管线管理部门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部门进行会审,或者书面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 会审后的意见反馈审图公司。 审图公司按照设计文件审查的规定,结合会审意见,出具审图意见并报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6.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项目 建设单位取得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审图意见备案文件后,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工程放样复验。 7. 核发施工许可证 —— 项目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向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施工监理招投标备案、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备案、使用粘土砖的核定手续,并申请核发施工许可证。 8. 竣工验收 —— 建设工程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可委托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召集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验收。 具备条件的,项目建设单位到有关部门办理规划、环保、消防等验收(试生产)审批意见,办理工程质量验收备案、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 可等文件。 建设单位可以自行组织竣工验收。 9 三、 自有土建设项目 : 自有土地项目核准流程(见附件 3)包括 8个主要环节 , 具体是: 1. 规划设计要求(及用地预审) —— 项目单位在报送核准机关核准前,首先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审批,并按规定向房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 环评审批 —— 项目单位凭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或合同变更文件,向环保部门申请办理环评审批文件。 3. 项目核准 —— 完成上述相关手续后,项目单位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并附土地预审意见( 或土地出让变更合同 )、规划设计要求、环评审批等文件。 核准后,项目单位凭核准文件分别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设计方案审批;向建设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 4. 设计方案审批 —— 项目单位按照规划设计要求,组织编制设计方案并报送规划管理部门审批。 规划管理部门在收到设计方案后,将有关材料书面征询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相关部门的意见。 5. 设计文件审查 —— 项目单位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和核准报告,组织编制设计文件,报送建设交通管理部门。 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后,组织投资、规划、环保、绿化、公安(交 通、消防)、市容环卫、卫生、民防、安全监督、管线管理部门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部门进行会审 ,或者书面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 会审后的意见反馈审图公司。 审图公司按照设计文件审查的规定,结合会审意见,出具审图意见并报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6.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项目建设单位取得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审图意见备案文件后,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工程放样复验。 7. 核发施工许可证 —— 项目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向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施工监理招投标备案、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备案 、使用粘土砖的核定手续,并申请核发施工许可证。 8. 竣工验收 —— 建设工程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可委托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召集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验收。 具备条件的,项目建设单位到有关部门办理规划、环保、消防等验收(试生产)审批意见,办理工程质量验收备案、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等文件。 建设单位可以自行组织竣工验收 10 第二章 浦东新区建设项目办理流程示意图 土地招拍挂建设项目办理流程图示图: 招拍挂 土地出让、 环评审批 、 项目核准 、 设计方案审批 设计文件审查 招标文件(房地) 土地中标通知书(房地) 土地出让合同(房地) 项目报建(建交委、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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