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作分成协议内容摘要: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 42号 联系人: 电话: 速递易系统为乙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24 小时便民自助服务系统,为了在甲方的物业内为用户提供更加快捷、安全的便民服务,甲乙双方本着 “平等自愿、合作共赢 ”的原则, 6 经友好协商,就速递易系统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 “协议 ”): 一、合作内容: 甲方允许乙方在其具有管理权或产权的物业内(具体位于,以下简称 “该物业 ”)安装、运行速递易系统,为该物业的用户提供 24 小时便民自助服务,更好地提升该物业的服务品质,提高工作效能,降低管理成本。 速递易系统的运输、安装由乙方负责具体实施,甲方应在能力范围内积极协助配合,确保乙方有关工作人员能够及时、顺利进入该物业并提供免费临时停放装卸车位。 速递易系统合作经营所需的培训、维护、维修、升级等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在能力范围内积极协助配合,若发现故障、损坏的应及时通 知乙方。 保障速递易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照明、持续稳定的单相三线制电源、做电所需的材料及人工等)由甲方负责提供。 速递易系统在该物业开展业务所需的批准或登记、备案手续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在能力范围内积极协助配合。 在速递易启用天后,乙方可根据速递易的使用情况,向使用者收取使用或超期占用费,以提高速递易的使用率,让更多该物业内的用户都能享受到速递易所 带来的便捷服务。 7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共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合作期满后如果甲乙双方主体未发生变化(乙方主体发生重大变化或甲方不再管理本协议约定的物业),则本合作期限自动续约年。 三、合作分成: 甲乙双方利用该物业内的速递易系统进行合作经营,包括基础业务(即开展 24小时便民自助配送及收发服务),以及各种增值业务(例如代收费、代缴费、广告业务等),所产生的收入和支 出由乙方负责,扣除相关运营费用后产生的利润由甲乙双方按照:的比例进行分配。 合作经营的利润每年度核 算一次,由乙方提供经营数据并核算,并交给甲方书面确认。 对于初期仅开展基础业务产生的不含税收入,乙方暂不考虑设备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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