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业务行为规范年”征文:论我国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内容摘要:

风险管理框架上仍存在一定缺陷:一是完善、垂直的合规风险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形成。 我国 大多数商业银行还没有成立专门的合规风险管理部门来对合规风险进行统筹管理,还没有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和全方位的合规风险管理架构。 二是合规风险管理职责分散。 目前商业银行合规性管理分别由财会、信贷、公司、个人等不同的业务部门进行自律监管,这种自立门户、各自为政的合规管理模式,使得合规风险管理不能有效地独立于经营职能,同时由于缺乏专门的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组织协调,使得合规风险管理有的部门重叠,形成重复管理,有的职责不清,出现管理真空。 (三)合规风险管理法规制度缺乏可操作性 4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合规风险管理还不能完全适应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需要,不能适应银行审慎经营和银行业监管的需要。 银行内部缺乏一个统一完整、全面 科学 的合规风险管理法规制度及操作规则,不少制度规定有粗略化、大致化、模糊化现象,缺乏可操作性。 同时合规风险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比较欠缺,褒奖力度较小,惩罚措施较轻。 一般情况下,只要没有损失或案件,对违规人员往往只采取 教育 和限期整改等措施,很少进行严厉处分,对于造成损失或酿成案件的人员,处罚也不够严厉,惩戒作用有限。 三、如何加强我国商业银行合规管理机制建设 (一)以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为切入点,强化合规风险管理 ,提高合规风险管理意识 第一、 明确合规是银行公司治理的重要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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