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的业主方监督监理单位的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 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工程师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施工进度监理制度 1) 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突出重点进度控制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协调衔接。 2)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监理部每月以月报形式向业主报告各子项目工程实际形象进度,及进度对比情况。 工程投资监理制度 1)监理部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应的子项目概算资料、补充变更设计资料、 现场签证资料等, 按期统计分析。 2)对重大变更 设计 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的投资工程,监理部应及时掌握并报业主, 以便加以控制。 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对工程隐蔽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设计、施工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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