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文档在线提供]内容摘要:

车前申请: 申请用车由用车人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表》(见附表一),呈本部门负责人或本机构负责人签名同意后,交集团或下属机构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调用。 因工作需要,要求其他下属机构车辆协助时,应向该车辆的所属机构行政部申请,按互助互利的原则调配使用。 5. 2 用车须知 行政部的车辆主管凭《用车申请单》方可交车匙给驾驶员。 用车人员必须讲究礼貌,以级别高低先后乘坐。 依车辆之限载为准、乘员、载物均不得超载。 保持车内清洁,车厢内禁止吸烟,违者罚款 50 元人 民币。 行李应放在行李厢或车厢内,不得在座椅上任意摆放物品。 按规定路线行驶: 开车前应向驾驶员讲述行车路线、停车点及预定停留时间等。 任意改变行车路线,驾驶员有权拒绝。 行驶途中不得与驾驶员说笑、饮食或有防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行驶途中如发生机件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乘车人员应协助处理,并向管理部门报告。 驾驶员应保持服装、仪容整洁,以维护公司形象。 5. 3 驾驶员须知: 出车前检查 驾驶车辆出发前例行检查包括: 检查证照是否齐全。 检查车况,如外观、车灯、水箱水、刹车、轮胎、各种油类是否正常。 核对里程数,并如实 在《行车记录本》(见附表二),记载每次出车时间、地点、用途、用车及里程数等。 每星期五下班前将《行车记录本》及《用车申请单》交回所属机构行人事行政部核对存档。 集团行政部每月不定期对下属机构行政部或车辆进行抽查,如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将按集团有关规定给予相关管理者和当事人相应的处罚。 严禁无照驾车、酒后驾车、带病驾车等。 对酒后驾车肇事者,由驾车者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予以开除。 集团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集团对 每一车辆车都购买全额保险,若因公出发生车辆碰、擦、撞等交通事故,所发生之费用除保险公司负责赔偿部分之外,余额按公安交警部门的最终裁决,对驾驶员作如下处理: ① 负全责者赔偿余额 50% ② 负主责者赔偿余额 40% ③ 负半责者赔偿余额 30% ④ 负次责者赔偿余额 20% 驾驶员对所驾驶车辆应负保管之职,经证明有故意或过失之行为,造成所保管车辆有损坏或被盗等后果,应负相应责任。 驾驶员应做到:文明、礼貌、安全、周到、切实遵守《恒海驾驶员行为规范》。 驾驶员 定期清洗车辆,保持车辆清洁,随时掌握车况,做到及时申报维修及更换零配件。 车辆应按规定位置停放。 所有车辆非特殊批准,晚上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否则按私自用车处理。 车辆加油应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每辆车设置《加油停车费用记录本》(见后附表三)记载每次加油的详细情况。 每个月底各下属机构人事行政部将加油情况、行驶里程记录填写《车辆使用情况汇总表》(见后附表四)上报集团人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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