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交报千,按所有己产生的成本价格 50%赔偿。 私自藏 匿、销毁报废品,一经查实,除按所有己产生的成本价格赔偿外,另处罚 50 元。 ( 8) 装配完成报报告检验, QC 判定批量不合格时,对 作业员不自检行为处罚 10 元 /批次。 班组长处以 20 元 /批次。 ( 9) 生产部无权对任何产品特别放行,特急产品 需 有特采评审小组确认放行,小组至少有技术 /品质部门人员参加,否则对擅自决定特采放行责任人处罚100 元。 ( 10) 生产部未按技术部设计,工艺加工,造成品质事故,由生产部相关责任人负责,并处罚金 100 元。 质量检验 ( 1) 因来料检验失识(无法检验的项目除外)造成批量材料不合格而生产出不合格品, 品管 处罚 50 元。 ( 2) 首件判定失误,造成产品不合格时, 品管 处罚 30 元。 ( 3) 产品品质引起客户市场局面投诉,但未 退货及返修的每单 品管 处罚 50元。 ( 4) 产品品质引起客户重大投诉或退货,每单 品管 处罚 100 元。 ( 5)质检员检验合格后被其他人发现、举报并证实不合格的 ,品管 处罚 30元。 其它部门责任 ( 1) 公司其它部门人员造成的品质问题,对应上述部门条款进行处理,如未能对应,则按总损失成本的 20%处罚进行处理,批量性问题按总成本 30%处罚。 ( 2) 无法计算损失或无相应条款,由品质部调查原因,书面报告给总经理, 4 公司酌情处理。 四、产品质量事故的分类: 按造成经济损失严重程度划分为 4 个档次。 1)轻微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次要部位, 稍加整改即能使用, 造成的经济损失在 200~ 1000 元的。 2)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重要部位,对产品质量有一定的影响,经返工或返修可达到图纸要求和标准规定的,造成的经济损失在 1000 元~ 5000元的。 3)严重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重要部位,对产品质量有较严重的影响或给企业信誉造成一定影响的,返修后 基本 能够正常使用,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 元~ 20200 元的。 4)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关键部位或造成产品报废,产生的经济损失在 20200 元以上 、造成。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