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资金安全管理规定内容摘要:

由出纳人员进行序时登记,并做到日清月结。 收入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严禁用“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每日终了,应计算全天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现金结余数 ,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进行核对,做到帐款相符。 不准挪用现金;不准私人借用公款;不准单位之间套换现金;不准造假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私人借用公款;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不准用银行帐户代其他单位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保留帐外现金;不准以任何票证代替人民币。 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现金盘点制度。 每日要由出纳人员进行盘点,编制现金日报表,与现金日记帐余额核对相符,业务主管人员应不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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