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维护保养及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计划(周期)检查内容 序号 名 称 执 行 人 检 查 对 象 主要检查内容和目的 1 定期检查 维修工人或设备检查员 重点设备故障多的设备 特殊安全需要的设 备 尽量使用仪器进行检查,检查主要目的是定量地掌握设备的劣化状态,并能在劣化达到设备停机的程度前,提供一个预告的时间以便做好修理的准备工作。 2 精度检测 维修工人和设备检查员 精密机床质量关键工序的机床 按照产品精度要求定期检测设备的全部精度项目或有关主要静态和动态精度项目,据以进行精度高速和安排计划修理。 3 可靠性试验 指定试验检查人员 起重设备、受压电器等,有特殊试验要求的设备 负荷试验,耐压试验等,按安全规程要求进行,确保安全运行。 2.定期点检周期为一年,由维修人员用感 观和专用工具检查或根据情况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维修、并记录。 3.对于一些特殊工序、控制点设备,由生产设备 科年初制定周期点检计划,按计划要求实施,做好。 4.对于特殊工序,控制点设备在点检过程中定期进行设备工序能力调查评定,并做好调查分析,改进报告资料。 5.对于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特种设备、受压容器设备按国家相关法规由其法定管理部门按期进行点检,并进行记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设备是企业生产经营的物质技术基 础,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因素。 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通过技术、经济和组织措施,对企业主要生产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综合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安全生产、适时改造和更新,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为企业生产发展、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二条 在设备管理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司法部《企业设备管理暂行规定》,《辽宁省司法厅劳改局企业设备管理补充规定》,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从设备的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过度。 第三条 积极采取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科学技术新成果,不断提高企业设备管理水平,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方针,对设备规划、选型、购置、安装、更新和报废全过程实施综合管理。 第二章 各级组织的职责 第四条 厂长在设备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1. 对全厂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对设备管理和维修工作的方针、政策、条理和有关规定;在经营责任制中,要求实现设备管理的下述指标: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 85%以上;主要生产设备的新旧系数不能下降;无重大设备事故。 2. 协调好生产和维修的关系, 搞好设备的计划维修,组织好维修备件的生产和供应,生产中不允许拼设备。 3. 要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和维修工作的方针、政策、条例和目标,负责审定本厂的设备管理与维修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根据本厂长远或年度经营的方针、目标,提出对设备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和考核指标;全面组织领导设备管理部门的业务并检查设备维修、更新改造工作;掌握及正确使用设备更新改造资金、大修基金;组织审定设备大修和更新改造计划及重大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审批费用预算;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设备管理和维修方面的教育及技术培训;组织开展群众性的设备维护竞赛 活动,抓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重大设备事故的处理作出决定。 第五条 生产设备科的主要职责是: 在主管设备的副厂长的领导下,负责下列工作。 1. 负责对全厂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制定本厂的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2. 负责组织本厂设备检查、维修、更新改造工作。 3. 负责组织本厂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4. 做好设备日常管理,编制上级需要的统计报告。 第六条 设备维修部门职责: 1. 对全厂设备进行巡回检查,计划检修和故障检修,做好记录。 2. 对设备管理部门下达的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故障停机率,设备可利用率,检修计划,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计划完成情况做好记录统计,作为考核依据, 3. 对重点设备关键部位按规定要求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做好记录。 4. 安排专业润滑工,对全厂设备进行润滑油供应管理工作。 第三章 前期管理 第七条 生产设备科负责或参与设备更新改造、自制设备、新建项目和零星购置设备的前期管理,包括调研、规划、购置(设计制造)、安装、调研、特别是对关键设备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把好选型和安装验收质量关。 第八条 生产设备科要广泛收集设备科技发展及市场信息和有关设备使用的意见,为做好设备选型提供依据。 第九条 生产设备科要将新设备使用初期在质量、效率、运行中存在问题,故障情况及改善措施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向制造单位反馈。 第十条 生产设备科负责解决和处理基建、改(扩)建工程设施中出现的问题,并参与施工验收。 第四章 基 础 管 理 第十一条 生产设备科将使用年限一年以上,价值在 3000 元以上设备定为固定资产设备。 在办理完设备验收手续移交生产时必须按照规定逐台统一编号,建立设备卡片和台帐,建立设备档按,要做 到随机附件和技术资料齐全,做到帐帐相符,帐、物、卡相符。 第十二条 生产设备科建立设备动态管理台帐,设备购置计划及统计台帐,设备大中修计划及统计台帐和设备检修记录等日常管理台帐逐步健全“厂区四图” ① 第十三条 凡属于机械,动力设备固定资产的各种技术资料、备件图册、使用说明书,图纸资料、验收记录、历次修理和精度检验记录、事故报告等均归入档案,由生产设备科统一管理。 第十四条 各分厂应根据生产设备科总台帐,建立健全各分厂台帐、固定资产卡片,做到帐、物、卡相符。 第十五条 设备购置 各分厂购置设备必须认真 提出购买计划申请,由生产设备科审核,厂长批准统一购进。 凡入厂设备,统一由生产设备科会同该分厂共同开箱,按装箱单检查验收如发现损坏或与装箱单不符,应立即向供方提出解决,同时通知财务部门拒付该项款。 第十六条 设备安装 1. 设备安装条件: ⑴ 提高设备使用率,有利于长期稳定生产。 ⑵ 能够使设备达到自动化和半自动化及工艺要求。 ⑶ 减少加工工序,提高产品质量和节约原材料。 ⑷ 减轻操作人体力劳动和操作程序。 ⑸ 防止事故发生和延长使用寿命。 ⑹ 有利于环境保护。 2. 各类设备的安装,提出安装位 置,经厂长批准,由生产设备科下达计划,维修分厂组织人力实施,安装竣工后,由生产设备科同使用单位及维修分厂有关人员共同按设备精度标准进行检查调试,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精度检验单几其他技术资料,共同签字盖章,移交生产使用,并将安装调试、检验单等资料归档备查,通知财务部门建帐。 第十七条 设备改造 1. 设备改造须提出技术经济论证及技术方案,经技术科或生产设备科设计后,由生产设备科检查同意,经厂长批准,方可进行改造。 改造后的设备要组织技术鉴定,整理好技术文件、资料,移交生产设备科归档,以便检修使用,对改装后换 下来的元机件,有改造单位负责移交库房统一保管。 2. 设备技术改造宜结合设备大修进行。 改造所需资金不超过所改造设备大修费用的百分之三十时可列入大修费用开支;若超过时,应将改造内容专项列入技术改造计划所需费用从折旧基金或技术改造资金安排解决。 第十八条 设备的借用与租赁 设备借用是指企业内部单位之间设备的借出与借入;设备租赁是指企业与外单位之间的设备租入与租出。 1. 设备的租赁须经主管厂长同意,由生产设备科报请厂长批准,与财务科统一共同负责办理租赁手续。 对租出的设备,租出单位亦正常按月折旧与大修基金。 2. 对借用的设备,借出单位照常提取折旧与大修基金,借入单位按月向借出单位缴纳相应的折旧与大修提存金额。 借用设备的日常维修,预防修理及有关考核由借入单位负责。 对长期借用的设备,生产设备科办理调动手续和资产转移,以便资产管理。 3. 入与租入的设备,不得列入借入或租入单位的固定资产。 第十九条 设备调拨 1. 设备实行有偿调拨设备应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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