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械科管理职责及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地面光洁、平整,门窗结构严密,消防及安全设施、设备齐全、完好。 仓库应有底垫、排风、避光、温湿度检测和调控以及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污染、防鼠等设施设备。 五、药品应按规定的储存要求分类存放。 具体要求: (一)根据药品的性能及要求,分别存放于常温库( 0—30℃)、阴凉库(不高于 20℃)、冷库( 2— 8℃)。 (二)在库药品实行色标管理。 待验品、退货药品区 —— 黄色;合格品区 —— 绿色;不合格品区 —— 红色。 (三)仓库要按照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堆码合理、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 (四)药品堆垛应留有一定距离。 药品与墙、屋顶(房梁)、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 30 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 厘米。 (五)搬运及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示或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 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定期翻垛。 (六)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性质相互影响、容易串味的药品应与其他药品分别存放,品名和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分开存放; (七)药品要按批号及效期分开堆码。 (八)特殊管理药品要双人、专柜、专帐管理。 六、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坚持每日上下午定时观测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七、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扫除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污染、防鼠等工作。 八、仓库必须建立药品保管卡,记载药品进、存、销情况。 药品出库时应进行质量复核,并做好记录。 九、对储存中发现的有质量问题的药品,不得出库,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十、不合格药品应集中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区, 并有明显标志。 填写不合格药品登记表。 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制度名称 编号 起草 部门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 日期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版本号 变更记录 变更原因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药品养护管理,保证药品合理存放,科学养护,及时发现和控制不合格药品,确保药品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配备专职的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熟悉药品保管和养护要 求,并在业务上接受质量管理人员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定期对在库药品根据流转情况进行养护与检查,做好养护记录,防止药品变质失效造成损失。 四、对 6 个月内到失效期的近效期药品,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五、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及时与质量管理人员联系,悬挂明显标志,停止销售。 六、养护人员应配合保管人员对库存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 待验品、退货药品区 —— 黄色;合格品区 —— 绿色;不合格品区 —— 红色。 七、养护人员配合保管人员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下午定时各记录一次库内温湿度。 根据 温湿度的情况,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增温、除湿等措施。 重点做好夏防、冬防养护工作,适时检查、养护,确保药品安全度夏、冬。 八、报损、待处理及有问题的药品,必须与正常药品分开,并建立不合格药品台帐,防止错发或重复报损,造成帐货混乱和严重后果。 九、定期分析药品养护情况,不断总结经验,为药品储存养护提供科学依据。 制度名称 编号 起草 部门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 日期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版本号 变更记录 变更原因 药品调配与处方管理制度 一、为加 强处方调配管理,保证处方调配准确无误,根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处方调剂人员必须经专业或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三、审方人员应由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或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四、审方人员收到处方后,认真审查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处方医师签章等内容,如有药品名称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有“相反”、“相畏”、“妊娠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就向患者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重新签字后方可配方,否则拒绝调剂。 五、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 自更改或者代用。 六、特殊管理药品的调剂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规定,凡不符合规定者不得调配。 七、单剂处方中药的调剂必须每味药戥称,多剂处方必须坚持四戥分称,以保证计量准确。 每一剂的重量误差应控制在177。 5%以内。 八、需先煎、后下、包煎等特殊处理的饮片,应按调剂规程的要求处理。 九、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依次进行,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调配及核对人均应签章。 十、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同时向顾客说明需要特殊处理药物或另外的“药引”以及煎煮方法、服法等。 制度名称 编号 起草 部门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 日期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版本号 变更记录 变更原因 药品拆零分装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拆零药品的质量和管理,根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配备专门人员负责药品拆零分装。 三、药品拆零专柜应有明显标志,并与其他类药品分开。 四、药品拆零分装应有专门的区域,分装区域应与办公区域分开,应相对洁净,不能有污染源。 分装完一个品种,应进行清场,防止交叉污染。 五、配备基本的拆零工具,如天平、药匙、药刀、瓷盘、拆零 药袋、医用手套、消毒器具等,保持拆零用工具的清洁卫生。 六、拆零分装前,对拆零药品须检查其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可拆零。 七、对拆零分装后的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并保留原包装和标签。 八、拆零销售时,应在药袋上写明品名、规格、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及医疗机构名称、分装日期等内容,并做好拆零药品记录。 制度名称 编号 起草 部门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 日期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版本号 变更记录 变更原因 质量事故处理和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药品质量管理,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依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质量事故具体指药品使用各环节因药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危害人身健康安全的情况。 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两大类。 (一)重大质量事故: 在库药品,由于保管不善,造成整批虫蛀、霉烂变质、破损、污染等不能再供药用,每批次药品造成经济损失,金额在一定数额量以上者(金额自定)。 销售药品出现差错或其它质量问题,并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或已造成严重后果者。 购进假劣药品,受到新闻媒介曝光或药监部门通报批评,造成较坏影响或损失金额在在一定数额以上者(金额自定)。 (二)一般质量事故: 保管不善,一次性造成损失金额在一定数额以下者(金额自定)。 购销假冒、失效、过期药品,造成一定影响或损失金额在一定数额以下者(金额自定)。 三、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 (一)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所在部门必须立即报质量管理领导组,同时应立即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二)其它重大质量事故也应及时报质量管理领导组,同时及 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汇报; (三)一般质量事故应在一月内将事故原因、处理结果汇总报质量管理领导组。 四、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通知各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制止、补救措施,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和后果。 五、质量管理领导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前往现场,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协助各有关部门处理事故,做好善后工作。 六、对有问题药品立即清点封存,移入不合格品区。 七、以事故调查为根据,组织人员认真分析,确认事故原 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八、建立质量事故记录,并及时准确登记。 制度名称 编号 起草 部门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 日期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版本号 变更记录 变更原因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一、为促进合理用药,提高。药械科管理职责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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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 饮 片以及危险品等分开存放。 药房工作人员要按照药品储藏要求正确进行储藏和保管养护,每月对陈列的药品质量进行检查 并记录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卫生室 药品调配和处方审核管理制度 药品调配人员 必须凭本单位医生开具的处方或医嘱调配药品。 收到处方后,认真审查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处方医师签章,如有药品名称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有“相反”、“相畏”、“妊娠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