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二河镇村卫生室实施基药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随到随诊。 对急危重病人做好转诊和诊治登记;熟练掌握常见抢救原则和安全注射技术;具备过敏抢救药品,并集中放置,便于紧急使用。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正确配制和使用消毒液,规范使用消毒锅和紫外线灯,正确处理医疗废弃物,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及时毁形并交环保公司集中处理,严禁重复使用和变卖。 采取临床进修、集中培训、对口支援等多种方式,每年组织不少于 2 次乡村医生培训 ,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周。 管理 2020 年 07月 01 日始,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对原使用的药品进行盘存登记,清空电脑库存,不属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能退还给供货商的退 还,不能退还的按品名、规格、厂家、批号凭原始票据进行登记,并在 1 个月内按零利率销售完。 药品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 不得加价销售,不得接受药品折扣。 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卫生 院基本药物采购计划,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和配送,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村卫生室不得通过其他渠道采购药品、不得擅自配 备和使用非基本药物。 对无法提供的、超出服务范围和能力的患者用药作好解释工作。 村卫生室每月 5 日前向院方上报当月的基本药物采购计划,做好药品验收,保管和销售记录,并在每月 5 日前将上月所采购的药品货款上缴到院。 每月 20 日为当月补充采购计划上报日。 对急救药品专柜存放并达到 10 种以上。 药品的保管做到 防 鼠、防盗、防潮、防尘 ,并定期盘存,及时清理过期、失效、毁损药品,保证临床用药质量。 按照经济 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 的原则,卫生 院对村卫生室实行“日升统一收取、药款统一代付、各项补助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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