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管理平台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试及上线推广等工作。 负责牵头实施的管理分析类应用的业务参数维护,参与平台的数据质量管理工作。 (一) 总行业务部门负责向总行信息中心提出全行性的基于平台的管理分析类业务需求;分行业务部门负责向分行信息中 — 9 — 心提出分行基于平台的业务需求。 (二) 配合信息中心 审核分行相关返还数据的需求和 制定与业务相关的数据质量检查规则,同时对平台出现的数据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已查明的数据质量问题。 (三) 对牵头开发的应用系统,如涉及在分行综合数据平台部署的,负责组织 业务测试、培训和推广。 (四) 提出运行服务水平需求,参与相关项目开发、测试,牵头组织本部门提出的相关项目的推广。 第三章 业务需求管理与实现 第十条 总行业务需求管理与实现 (一) 总行信息中心每年度向总行各业务部门征集一次基于平台的业务需求,经分析、整合并商相关总行业务部门和总行信息技术管理部后,需要立项的业务需求分以下情况处理: ( 1)对于统一立项的业务需求,由总行信息中心作为项目提出部门形成立项相关材料提交总行信息技术管理部组织立项并实施。 ( 2)对于不统一立项的业务需求,需求提出部门依据总行信息中心排定的优先级将整合后的需求 提交总行信息技术管理部组织立项并实施。 (二) 对于无需通过立项实现的业务需求,由总行信息中 — 10 — 心牵头商总行信息技术管理部组织实施。 (三) 总行信息技术管理部对其他业务部门提交的业务需求,经分析适合基于平台开发或优化的,提交总行信息中心按上述条款执行。 (四) 对于需要立项实现但在年度需求征集时未及时提出的业务需求,原则上纳入下一年度计划。 (五) 总行信息中心分析整合分行信息中心提交的数据返还需求。 对审核同意的需求, 由 总行信息技术管理部组织实施。 (六) 总行信息中心和信息技术管理部将不定期组织分行交流基于平台的应用开发经验,对各分行自行开发的成果进行评估,筛选有推广价值的成果, 由 相应业务主管部门后确定具体的推广计划和方案。 第十一条 分行业务需求管理与实现 (一) 分行信息中心每年度向各业务部门征集一次基于平台的业务需求,经分析、整合并 经 相关分行业务部门和分行信息技术管理部后,需要立项的业务需求分以下情况处理: ( 1)对于统一立项的业务需求,由分行信息中心作为项目提出部门形成立项相关材料提交分行信息技术管理部组织立项并实施。 ( 2)对于不统一立项的业务需求,需求提出部门 依据分行信息中心排定的优先级将整合后的需求提交分行信息技术管理部组织立项并实施。 (二) 对于无需通过立项实现的业务需求,由分行信息中 — 11 — 心牵头 由 分行信息技术管理部组织实施。 (三) 分行 信息技术管理部对其他业务部门提交的业务需求,经分析适合基于平台开发或优化的,提交分行信息中心按本条上述条款执行。 (四) 对于需要立项实现但在年度需求征集时未及时提出的业务需求,原则上纳入下一年度计划。 (五) 分行信息中心收集、分析、整合本分行数据返还需求并报总行信息中心审核。 (六) 分行基于平台的开发计划须报总行信息技术管理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对于审批同意 的开发计划,分行信息中心及时将相应的业务需求报总行信息中心备案 ,总行信息中心整理后, 提交 总行相关业务部门。 第四章 数据质量管理 第十二条 数据质量检查规则的确定 (一) 由总行信息中心根据总分行的业务需要,收集和整理平台基础数据层和汇总层的数据质量业务检查规则,并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和总行信息技术管理部审核确定。 (二) 各分行信息中心根据分行业务的需要,收集和整理。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