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立项审批流程内容摘要:

一套 注明:申请表各项内 容可以由设计院有关人员填写。 项目报建: 1. 填写《工程建设报建表》 2. 立项批文 3. 《国有土地使用证》 》 5. 设计红线图 注明:注意审核报建表内各项数据 建设局:施工图审查,开具施工图审查批准书、面积审定单 1 .填写《施工图报审单》 2. 全套施工图纸(三套) 3. 地质详细勘察报告 4 .经建设部门备案的《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勘察合同》各一份(原件) 5.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 6. 立项批文或《登记备案证》 7 .设计红线图 8.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目费收缴凭证 9. 建筑人防专项审查凭证 10 .建筑消防专项审查凭证 11 .建筑卫生审查凭证 12 .建筑电信施工图审查凭证 13 .新区开发许可证书 14. 施工图审查合同 15 施工图审查报告、初审意见、答复、修改图纸、(包括勘察单位) 建设局:办理《 .新区开发许可证书》 施工图审查委托书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寻找施工图审查机构,填写《申请施工图审查报告》 ,持建设局开出的《施工图审查委托书》到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图。 南宁有施工图审查资质的单位有:南宁市建筑设计院、建科院、南宁市综合设计院。 审查费用:(标准设计费+标准勘察费)9% 卫生部门意见:饮食、服务性建筑 人防:缴纳人防设施异地建设费( 16 元 /平方米) 墙改办:墙改费( 4元 /平方米) 建设局: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同备案 17 建设局: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市建设局:项目配套公建设施建设进度审查 向市房产局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房屋向房产局产权产籍监理处登记备案 工程质量验 收备案:开发企业自行组织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单位进行验收,报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 开发项目竣工:开发企业提出申请,由市建设局组织竣工综合验收(市规划、市国土、市园林、市房产) 市建设局招标办公室:办理项目招投标手续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市建设局:签订开发项目建设协议书 、办理市政、市容、环保相关手续 市规划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 申办许可证申请报告 2. 填写《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3 .施工图审定单 4. 中标通知书或承发包通知书 5. .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 6. 工程资信证明 7. 施工合同审查表 8. 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 9. 工程安全监督登记书 10 施工企业签署工程是否具备施工条件意见 11 .文明施工保证书 12 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登记单 13 广西建筑安装工程保险费统一票据 14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保险费统一票据 15 建筑垃圾处理 A 证 16 建筑工地噪音排放申请表 17 非工业污水处理设施的批文 18 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发票 19 .防雷装置设计审查意见 20 .建设工程承发包廉洁协议 21 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协议书 招投标事宜 ……………….. 18 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许可所需要办理的简明流程 为给那些欲进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公司对房地产开发过程有一个初步的了解,现将房地产工程项目的行政审批办理流程简要说明如下。 一个完整的房地产 项目从开始到竣工 ,大致可以分以下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 ,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 1)选址定点; 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 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 4)规划报建图审查; 5)施工报建; 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 此 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 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 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 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 19 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以下证明材料: (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 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工程施工合同; 商品房预售方案。 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 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 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 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并要求 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 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 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 开发商应提交材料: ( 1)申请书; ( 2)企业营业执照; ( 3)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 (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6)施工许可证; ( 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 8)房屋测绘成果; ( 9)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几个阶段,需增加或减少的相关事项及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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