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底价包销合同内容摘要: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套房的包销费)。 结算方式:月结月付,即每月底( 30/31 日)作为当月销售金额结算日。 包销费 计算方法: (实际销售价 委托代理销售 底 价)该套房销售面积。 支付方式:甲方于次月 10 号前向乙方支付当月已完成销售应得包销费 的 80%, 阶段性任务完成后累计暂扣的包销费在 结算完 5 日内向乙方支付。 第六条: 营销保障 甲方 每月暂扣 20%包销费作为乙方阶段性销售计划的保证费用,待完成阶段性任务后全额返还乙方被暂扣的包销费,若在整个销售阶段内未完成销售任务,则所暂扣的包销费不再返还。 甲乙双方合同签 订后 , 甲方承诺 提供给乙方不少于 300 套的可售房源,同时 承诺 乙方对所定的底价包销房源 享 有独家销售代理权。 第七条:营销费用承担 甲方不承担任何营销推广费用,乙方承担所有营销推广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 广告与活动、接待中心包装、宣传资料、销售物料及道具、销售团队工资 /提成 /福利)。 第八条:甲方责任 及时提供有关的合法文件, 配合乙方 办理 原合同登记备案解除手续和房屋销售需甲方参与的合同备案 及 按揭手续等销售手续。 第 4 页 共 6 页 积极协助 乙方 办理产权,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办理产权延误而给销售带来影响,由 甲方负责。 负责按双方约定的结算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包销费。 第九条:乙方责任 负责 办理 原合同登记备案解除手续 、新 合同备案 、按揭等销售手续及 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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