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项目的实际需要,聘用产业博士后人员从事技术创新工作。 (三 )经审核合格的博士后作为研究项目的博士后候选人员。 第十三条 博士后的录用 (一 )合格的博士后候选人需向博创基地报送如下材料: 《博士后申请表》 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或已通过答辩可授予博士学位的证明 ) 本学科领域两位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 学术机构对申请者的审查意见 如候选人是留学博士,还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推荐信。 (二 )由博创基地、企业分站与流动站对候选人考核并体检,择优录取。 (三 ) 博士后流动站和博创基地将共同考核,拿出录用意见,并将有关材料及录用意见呈报省人社厅博士后管理部门备案。 (四 )博创基地组织企业分站与博士后流动站签署“联合培养博士后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五 )流动站为被录用博士后开具工作介绍信到博创基地报到,由博创基地安排工作或介绍到企业分站工作。 5 第十四条 博士后进入博创基地 /企业分站后,应由博士后流动站选派相关专业的博士后合作导师作为学术指导人,由博创基地 /企业分站选派相关专家作为项目研究指导人,共同指导博士后的研究工作。 同时成立科研项目小组,配备年轻技术人员参与项目研究。 第十五条 博士后在博创基地 /企业分站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 由于课题进度等客观原因要求延长的,由本人申请,经博创基地 /企业分站和博士后流动站同意,并报省人社厅博士后管理部门备案后可适当延长,延长期一般不超过半年。 第十六条 博士后在博创基地 /企业分站工作期间按以 下方式进行管理: (一 )博士后在办理进站手续的同时,应与博创基地 /企业分站共同签订协议书,明确在站期间三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二 )博创基地为博士后建立在站档案。 每工作半年,由博创基地或博士后流动站与企业分站共同对博士后进行阶段工作考。开发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办法
相关推荐
线。 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队伍应在 15 天内全部撤离现场,乙方有义务使施工现场保持场地平整,场地整洁,现场公用设施完好,生活区和施工区临时设施应同时拆除清理外运,硬化地坪、塔吊基础,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清理干净,不再另行计取。 竣工验收后,乙方施工队伍未能在 15 天内全部撤清的,按实际超期天数每天扣罚 10000 元;生活区和施工区的临时设施、硬化地坪、建筑垃圾以及生活垃圾不按要求清理外运的
确认,要求承包人对已完工程进行检测。 每出现一次上述情况承包人须交纳违约金 2020 元。 若材料经复试不符合要求或工程经检测不合格,承包人必须将相应已完工程返工处理并赔偿发包人损失。 发包人 供应 材料进场时,承包人必须通知 监理方、 发包 方共同验收并当场清点数量后方可接收。 若进场材料质量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不予接收,若材料不合格, 由发包方负责 清出场外。 因承包人疏于对材料规格型号
四是热点问题的公开。 住房货币化分配是全系统职工密切关注的一项热点工作,对此项工作我们严格按照省、市公司的计划,采取了既公开结果又公开过程的方式,把全体职工包括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住房情况和补贴情况全部张榜公布,一共公示了四次,其中带金额公示两次,并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完善基础数据,及时对反映问题的处理结果进行公示。 让广大职工群众个个心明眼亮,人人不留疑惑
修金 ,待保修期满后 ,余额由发包人无息支付给承包人。 五、关于工程所用材料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 ,必须有质保书、产品合格证、入网许可证、备案证、环保认证书和化验检测报告等 ,并应当按国家、地方规定或发包人、监理方的要求进行必要的实验、测试、复检。 在使用材料设备前向甲方及监理方提供 相应得试验、检测、复检报告。 经发包人代表在材料数量、规格和质量上书面确认后才可使用
目。 上述项目规模标准 :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 1)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2)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3)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4) 单项合
............................................................ 44 收入统计分析表 ...................................................................................... 44 支出统计分析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