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徒结对管理暂行办法内容摘要:

徒带教候选人;落实 专业管理 和 生产 骨干员工带徒弟职责的履行,并确保新员工均有指导导师; 督促指导 师徒带教 教与学的开展。 第四章 培养过程的监督和考核 第十一条 传授过程的记录:师徒应在协议期限内对每个阶段的培训进行教与学的 记录,包括培训日志的填写、工作业绩的记录、技术等级取证的记录等,并完成每阶段培训教与学的小结。 第十二条 工作小组负责 跟踪每一对师徒教学的情况,重点跟踪在传授过程中的记录;负责解决师徒提出的有关问题,确保结对教学的实效性。 4 第十三条 协议期考核 考核分为三个层次: (一)在整个协议期内,工作小组定期进行跟踪监督,同时提供必要的指导。 (二)根据签订的传授计划中各指标的完成时间,工作小组进行节点考核,检查培养效果。 (三)协议期满后,由 工作 小组进行培养效果的最终验收。 具体考核以《 “师徒带教 ”申报表》中各项成绩描述的内容为主。 对少数未满协议期,但经阶段性考核或本人申请提前参加考核达到《 师徒带教协议书》的要求,通过 工作 小组考核的,准予提前结束协议 , 由 工作小组 签署 结业证书。 第十四条 表彰奖励 (一)奖励的申报和受理 在协议期内,一旦徒弟出实效成绩,就可提出奖励申请。 奖励可由所在部门或师、徒提出,填写《 “徒弟结对 ”奖励申报表》,由工作小组进行成绩核实后报 工作小组 审定。 (二)奖励标准 徒弟在 协议期内经考核达到独立顶岗水平的, 根据考核成绩 导师可获得 一定的 奖励。 徒弟考核成绩为优秀的, 导师可获得 3000 元奖励;徒弟考核成绩为优良的,导师可获得 2020 元奖励;徒弟考核成绩为良好的,导师可获得 1000 元奖励。 若 通过延长期达到预期目标的,奖励 按 徒弟考核成绩的 半数发放。 公司 于 年末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优秀徒弟奖 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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