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合成革集团公司经营计划和预算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度经营计划与预算调整审核流程、集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调整流程。 第二十一条 权属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编制与审核自前一年度的 10月 1 日开始,在 12 月 31 日前完成编制。 审核流程如下: ( 1) 权属公司提出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方案 ; ( 2) 集团公司外派董事将权属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方案上报集团公司; ( 3) 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审核权属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方案,出示专 业意见; ( 4) 集团公司分管副总裁审核权属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方案,出示意见; 经营计划和预算管理制度 7 ( 5) 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权属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方案,形成审议决议; ( 6) 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向外派董事传达集团决议; ( 7) 集团公司外派董事根据集团决议在权属公司董事会表决 ; ( 8) 权属公司董事会审批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方案。 第二十二条 集团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制定流程自前一年度的 10月 1日开始,在 12 月 31 日前完成编制。 制定流程如下: ( 1) 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提出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方案编制要求; ( 2) 集团公司各部门和集团权属公司提出本单位的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方案; ( 3) 集团 公司资产管理部制订集团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方案讨论稿; ( 4) 集团公司分管副总裁审核集团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方案讨论稿,并出示意见; ( 5) 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核集团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方案讨论稿; ( 6) 集团公司董事局审批集团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方案讨论稿; ( 7) 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根据董事会审批意见,制定集团年度经营与预算方案正式稿。 第二十三条 权属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调整审核流程参见权属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编制审核流程。 第二十四条 集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的调整流程如下: ( 1) 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提出年度经营计划调整议案; ( 2) 集团公司 分管副总裁审核,并出 示意见; ( 3) 集团公司 总裁办公会审议,并提出审议意见; ( 4) 集团公司董事局审批,并做出决议; ( 5) 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根据董事局决议调整年度计划与预算; 第七章 执行、监督与过程考核 第二十五条 集团在执行计划和预算时,坚持“权责分散,监督集中”的原则,即计划预算内的财权、经营权下放给二级责任中心,一级责任中心集中掌握监控权。 经营计划和预算管理制度 8 第二十六条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各责任中心以自我控制为主,对在预算范围内的各项支出按照集团和本单位的财务制度和相关审批程序进行控制。 第二十七条 各责任中心负责人必须责成相关部门每月按照既定的格式填写并向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报送集团公司要求的月 度、季度和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统计表和分析报告,资产管理部 同时抄报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审计监察部。 第二十八条 各责任中心报送的相关经营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统计表和分析报告内容格式参见附表。 第二十九条 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是集团经营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各种信息的汇总部门,是集团对计划和预算的 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管理、监控和分析的主管部门,其相关监控工作职责如下: ( 1) 负责收集汇总各责任中心计划与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各种计划和预算执行信息,并于 每月 10 日内将执行情况统计结果和简要分析说明报总裁办公会; ( 2) 负责每月对每个权属公司进行不少于 2 天计划 和预算执行情况的调研考察; ( 3) 负责牵头并组织各有关部门对各责任中心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 4) 负责会同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和审计监察部,撰写包含各方专业角度分析和改进建议的计划预算执行综合分析报告,报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 ( 5) 负责对相关责任中心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帮助各责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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