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费帐户(经费指标使用本),所有项目经费由财务处统一核算与管理,经费由各院按学校财务规定管理、使用和报销。 (一) 行政办公经 费 使用范围: 审批权限: (二)教学业务费; 使用范围: 审批权限: (三)学生管理经费; 使用范围: 审批权限: (四)科研提成费 使用范围: 审批权限: (五)发展基金; 使用范围: 审批权限: (六)创收 经费 使用范围: 审批权限: (七)专项经费 使用范围: 审批权限: (八)图书资料费 使用范围: 审批权限: (九)通勤费 使用范围: 审批权限: (十)学生奖助学金 除以上已列出的项目外,学院所属各部门其它收入的,也必须纳入学院统一管理,不能私收私分。 第四章 经费使用管理 第六条 所有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学 校的各项财务管理规定,做到票据真实,手续齐全。 凡购买实物的除须出具的原始凭据外,必须填写合格的实物验收单 ;属于固定资产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购买非实物的其原始凭证(发票、收据)须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批。 第七条 严格规范经费审批权限及签报流程:经办人签字 验收人签字 经费负责人签字。 第八条 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办理。 第五章 经费使用的监督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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