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市中医院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理性和可靠性等。 经费拨付根据前一年的科研及临床业绩采用滚动方式支付,达不到要求者经费减半给付,连续二年不能达标者停止给付。 第八条 重点专科的管理 主要领导总负责, 分管院长 具体 负责,医院重点专科建设领导小组协调指导重点专科建设有关的问题。 医学重点专科实行动态管理,滚动竞争、优胜劣汰。 各重点专科实行 科主任 负责制,应制定专科发展规划。 各项目负责人分管具体项目的经费使用与管理 及科研活动; 科主任 必须充分发扬民主,把握专科发展方向,兼顾近期和远期目标,制定专科发展规划,确定专科建设目标,选拨好专科接班人,通过全科室努力形成和发展各自的特色。 各重点专科确保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论文发表在国内各级期刊上,鼓励向 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和 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积极举办省级 及泰州市中医药 学术会议,鼓励科技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通过与国内外的交流,促进学科的 发展。 有条件的重点专科可申请设置重点专科研究所 /实验室,医院追加配套资金;科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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